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2153 证券简称:石基信息 公告编号:2019-27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2019年5月16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26)刊登于2019年5月17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2019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确定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公司拟以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1,066,903,35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元(含税),共计派发106,690,335.3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2,719,597,594.32元结转至下一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正在实施《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股本总额将因激励对象自主行权而发生变化。截止权益分派实施日,如公司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依据法律规定,按照2018年股东大会审议确定的“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即公司以确定总派发金额(含税)106,690,335.30元固定不变的前提下,披露按最新股本总额计算的分配比例,调整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的具体金额。
2、自2018年12月31日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由1,066,903,353股增加至1,067,639,624股,股本总额增加系上述《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所致。
3、根据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确定的“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公司确定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期间最新总股本1,067,639,62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999310元(含税),共计派发106,690,295.27元。本次利润分配确定的总派发金额与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总派发金额(含税)106,690,335.30元存在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40元的差异,该差异系四舍五入计数方法造成,不存在公司变更利润分配总派发金额的情形。
4、除因四舍五入计数方法导致的利润分配总派发金额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总派发金额不一致外,公司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5、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67,639,62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99931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899379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99862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99931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6月3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6月4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9年6月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9年6月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股份类型产生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后限售股。
公司首发后限售股股东为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3、以下公司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794 李仲初
2 01*****277 焦梅荣
3 08*****877 北京业勤投资有限公司
4 01*****555 陈国强
5 01*****125 李殿坤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9年5月24日至登记日:2019年6月3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确定的行权价格将再次进行调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程序并公告。
七、有关咨询方法
咨询机构: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玉泉路59号院2号楼燕保大厦6层
咨询联系人:罗芳赵文瑜
咨询电话:010-68249356
传真电话:010-68183776
八、备查文件
1、中登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
3、股东大会关于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2019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