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53 证券简称:石基信息 公告编号:2016-68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6年第十四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议案》,截止本
公告披露日,公司向506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735.78万股股票期权的条件已经成就,公司
董事会确定2016年10月18日为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的授予日,具
体情况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审议情况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根据《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及《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司股权
激励简述如下: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给激励对象的激励工具为股票期权;
2、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股票;
3、激励对象: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确定激励对象为510人,鉴于公司4名激励对象
在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前因离职或个人原因放弃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因此,公司首次授予股
票期权确定的激励对象为506名;
4、授予数量:公司拟授予激励对象800万份股票期权,约占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
1,066,788,753元的0.75%。其中,首次授予738.5万股,约占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1,066,788,753
元的0.69%;预留61.5万股,约占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1,066,788,753元的0.06%,预留部
分占本次授予股票期权总量的7.69%。
鉴于公司4名激励对象在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前因离职或个人原因放弃股票期权共计
27,200股,因此公司本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80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738.5万股,预留61.5
万股)调整为797.28万股(其中首次授予735.78万股,预留61.5万股);
5、行权价格: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25.38元。
6、行权安排:本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首次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5年。本计划首
次授予的股票期权从授权日开始经过24个月的等待期,激励对象可在可行权日按照30%、
30%、40%的行权比例分三期行权。
(二)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16年8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16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
2、2016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16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律师出具
了相关法律意见书。
3、2016年9月9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修订稿)》及其《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等全部议
案。
4、2016年10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16年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及第五届监
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调整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及授予数
量的议案》等,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律师出
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满足的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
稿)》等相关规定,公司和激励对象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公司方可依据股权激励计划向激
励对象进行股票期权的授予:
1、公司不存在以下《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
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
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
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中不存在以下激励对象不得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
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认可其为优秀员工;
4、公司员工在任职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其他公司兼职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在本公司
以外从事与自身本职工作相同或类似的工作。
经公司董事会核实,公司与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不得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亦不
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同时公司本次确定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
要求的获授股票期权的其他条件,因此,公司董事会认为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条件已经全部成就。
三、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授予数量调整情况
1、关于激励对象调整
鉴于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部分人员(4名激励对象)在公司首次授予股票
期权前因离职或个人原因放弃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共计27,200股,公司董事会决定对本次
股权激励计划中的授予对象及授予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公司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510名调整为506名。
2、关于授予数量调整
因上述激励对象放弃股权激励期权共计27,200股,故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800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738.5万股,预留61.5万股)调整为797.28万股(其中首次授予735.78
万股,预留61.5万股),预留股份数量不变。
上述调整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6年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时公司第
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公司独立董事对调整事项
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律师对此出具了相关的法律意见书。《关于调整2016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的公告》(2016-67)详见2016年10月2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除上述调整事项外,公司本次股权激励授
出权益与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不存在差异。
四、股票期权的授予情况
1、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6年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授予
日期为2016年10月18日。
2、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确定向506名激励对象授予735.78万股股票期权,具体如
下:
序 获授股票期权数量 占拟授予股票期 占目前公司股
姓名 职务
号 (万份) 权总量的比例 本总额的比例
Kevin
1 Patrick 首席运营官 30 3.75% 0.03%
King
副总裁/财务总
2 赖德源 30 3.75% 0.03%
监
3 关东玉 副总裁 20 2.50% 0.02%
4 王敏敏 副总裁 20 2.50% 0.02%
5 罗芳 副总裁/董秘 15 1.88% 0.01%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或者核心业务人员,以及公司
6 认为应当激励的对公司经营业 620.78 77.86% 0.58%
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
他员工共501人
7 预留股权部分 61.5 7.69% 0.06%
合计 797.28 100% 0.75%
3、行权价格: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25.38元。
4、参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股票期权授权日前六个月内均
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股票期权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选用国际通行的B-S(布莱克-舒尔斯)期权定价模型对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的735.78万份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进行估计。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在行权限制期的每个
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并按照公司董事会确定的股票
期权授权日2016年10月18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
公积。经测算,公司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激励成本合计为8448.65万元,未来几年期权费用
摊销情况如下:
每份期权
期权份数 摊销年限 2016年 2017年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公允价值 合计
(万份) (年数)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元)
第一个
9.48 220.73 2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