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52 证券简称:广电运通 公告编号:临 2023-079
广电运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数字金融创新研究院 72%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21 年,广电运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电运通”或“公司”)与广州
城市更新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城发智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智创基金”)、广州越秀金融科技有限公司、广州金融发展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广州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广州数字金融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字金融创新研究院”或“标的企业”),注册资本为 5,000 万元,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 3,6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72%。数字金融创新研究院首次实缴注册资本 2,500 万元,其中,公司首期实缴1,800 万元。
为更好聚焦主业发展,公司拟将所 持数字金融创新研究院 72%股权转 让予广州无线电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线电集团”),结合评估结果,转让价格为 1,800 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数字金融创新研究院的股权。
2、公司独立董事于 2023 年 10 月 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数字金融创新 研究院 72%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临时)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
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转让数字金融创新研究院 72%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黄跃珍、杨文峰、钟勇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无线电集团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相关规定,无线电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 关部门批准。本次关联交
易属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州无线电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跃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231216220B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住 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163号
经营范围:企业总部管理;贸易咨询服务;投资咨询服务;企业自有资金投资;资产管理(不含许可审批项目);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房屋租赁;场地租赁(不含仓储);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电气设备批发;软件批发;通讯设备及配套设备批发;通用机械设备销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仪器仪表批发;电子产品批发;环保设备批发;非许可类医疗器械经营;货物检验代理服务;货物报关代理服务;物流代理服务;许可类医疗器械经营;医疗诊断、监护及治疗设备批发。
股权结构:广州市 人民政府持有无 线电集 团90%股权,广东省 财政厅持有无线 电集团1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5,737,582.35万元,净资产3,166,767.55万元;2022年营业收入1,811,495.77万元,净利润188,061.66万元。(数据已经审计)
截止2023年6月30日,总资产6,073,349.04万元,净资产3,208,764.98万元;2023年1-6月营业收入878,452.08万元,净利润100,426.98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无线电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6.3.3条对关联法人的规定。
其他说明:无线电集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 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州数字金融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利华
注册资本:5,000 万元(实缴 2,500 万元)
成立日期:2021 年 7 月 1 日
住 所:广州市天河区平云路 163 号之一 1401 室(部位:自编之 03 室)
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数据处理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2、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股权比例
1 广电运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600 72%
2 广州城市更新集团有限公司 500 10%
3 广州城发智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00 10%
4 广州越秀金融科技有限公司 200 4%
5 广州金融发展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100 2%
6 广州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 2%
合计 5,000 100%
3、财务状况
数字金融创新研究院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已经审计) 2023 年 6 月 30 日(已经审计)
资产总额 2,215.31 2,077.89
负债总额 89.78 23.24
应收款项总额 0.73 1.98
净资产 2,125.53 2,054.65
项目 2022 年度(已经审计) 2023 年 1-6 月(已经审计)
营业收入 149.97 58.96
营业利润 -232.45 -94.49
净利润 -174.85 -70.8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7.00 -166.77
注:数字金融创新研究院 2022 年、2023 年 1-6 月财务数据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
州分所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23)第 440C027282 号)。
4、其他说明
(1)数字金融创新研究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本次拟转让的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拟转让股权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 司法措施。本次拟转让的
数字金融创新研究院股权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
(3)因数字金融创新研究院为公司的联营企业,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
5、数字金融创新研究院的其他股东放弃本次股权转让的优先受让权。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 政策及定价依据
根据广东联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拟向广州无线电集 团有限公司 协议转让股权事宜所涉 及广州数字金融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联信(证)评报字【2023】第 A0427 号),在评估
基准日 2023 年 6 月 30 日,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了评估,选用收益法结论作为本次
资产评估的评估结论,即:数字金融创新研究院的净资产账面值为 2,054.65 万元,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为 2,493.00 万元,增幅 21.33%。根据上述评估结果,数字金融创新研究院72%股权对应的股东权益于评估基准日的评估值为 1,794.96 万元。
在上述评估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数字金融创新研究院 72%股权的交易对价最终
确定为 1,800 万元。
本评估报告已完成国有资产评估备案。
五、拟签署的股权转 让合同主要内容
经友好协商,公司(甲方 1,转让方)、智创基金(甲方 2,转让方)(以上合称“甲
方”)拟与无线电集团(乙方,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 1、甲方 2 拟转让其合法持有的标的企业的 82%股权(含甲方 1 持有的 72%股
权、甲方 2 持有的 10%股权)以及其对标的企业各种形式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下称“转让标的”);乙方拟收购上述转让标的。
2、甲方就其持有的标的企业股权所认缴的出资已经实缴 2,050 万元。甲方所认缴尚未
实缴部分的出资,由乙方按照《广州数字金融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履行出资义务。
3、股权转让价款及支付
3.1 转让价格
甲方将本合同项下转让标的以 2,050 万元转让给乙方。
3.2 转让价款支付方式
乙方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将转让价款 2,050 万元在本合同生效后 5 个工作日汇入甲方
所指定的结算账户;其中支付给甲方 1 的转让价款为 1,800 万元,支付给甲方 2 的转让价款
为 250 万元。
4、违约责任
4.1 本合同一经签订,甲方 1、甲方 2、乙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的约
定全面履行义务,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转让价款金额 5%的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违约行为给守约方带来的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当继续赔偿相关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及 因维护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