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52 证券简称:广电运通 公告编号:临2013-046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与中国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签订的《中国银行取款机设备采购合同》和《中国银
行存取款一体机设备采购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两份合同总金额约2.93亿元人民币
(含税价)。
一、采购合同主要内容
(一)货物内容:自动取款机及存取款一体机。
(二)合同总价款:2.93亿元人民币(含税价)。
(三)交货方法、交货期限、到货地点及风险转移
1、公司应在合同生效后30个自然日内,将中国银行所订购的本合同项下货物交付至中
国银行指定的到货地点。
2、本合同项下货物的运输及保险全部由公司负责。
3、中国银行指定的到货地点:中国银行分支机构指定的地点。
4、直至公司将本合同项下的货物运至中国银行指定的地点并交付中国银行指定的收货
人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风险完全由公司承担。
(四)合同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各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五)其他
合同条款中已对货物验收、货物包装及质量技术材料、保修期、售后服务及技术支持、
付款方式、权利保证、违约责任、法律适用与争议的解决等条款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一)中国银行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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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注册地址:中国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1号;
2、总股本:279,148百万元;
3、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4、主营业务:商业银行业务、投资银行业务及保险业务。
(二)中国银行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上一会计年度公司在中国银行实现的营业收入为613,586,189.25元。
(四)作为国内外享有盛誉的银行上市公司,经营规模巨大,资金实力雄厚,中国银行
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本合同金额约占公司最近一个经审计的会计年度营业总收入的11.57%,合同的履行将对
公司的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产生积极的影响,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将根据本合
同要求以及收入确认原则在相应的会计期间确认收入。
四、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
公司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在法规政策、履约能力、技术、产能、市场、价格等目前可预
见的方面不存在不确定性和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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