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52 证券简称:广电运通 公告编号:临 2011-024 号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与中国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签订的两份《中国银行自助银行设备采购合同》(以下
简称“本合同”),合同总金额约 1.8 亿元人民币(含税价)。
一、采购合同主要内容
(一)合同金额
上述合同价款为中国银行购买设备(自动取款机设备及存取款一体机设备)、公司提供
设备、软硬件安装调试、保修服务、培训服务及本合同中规定的其它服务的总括价。
(二)履约期限和履行地点
1、公司承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30 个自然日内将全部货物运抵中国银行指定的交货地
点,货物运抵中国银行指定的交货地点所需的运输、保险及相关费用全部由公司承担。
2、中国银行应在货物从公司工厂运出之日前 15 个自然日内将交货地点通知公司。为确
保货物准确到达指定地点,货物自工厂运出后,双方不能再改变交货地点,以免发生交货失
误。
(三)违约责任
1、公司违约责任
公司不能按本合同要求提供货物的安装和联机调试、保修服务、培训服务的,应向中国
银行偿付未能提供上述服务货物价款的 5%的违约金并赔偿中国银行的损失。如果此等违约
造成本合同项下设备的使用目的无法实现的,中国银行有权解除合同并主张除违约金以外的
损害赔偿。
2、中国银行违约责任
中国银行无故中途退货,应向公司偿付退货部分货款价款的 5%的违约金。
(四)合同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1
各合同自双方盖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正式生效。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一)中国银行基本情况
1、注册地址:中国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2、总股本:279,147,322,995元;
3、法定代表人:肖钢;
4、主营业务:商业银行业务、投资银行业务及保险业务。
(二)中国银行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上一会计年度公司在中国银行实现的营业收入为 548,927,133.10 元。
(四)作为国内外享有盛誉的银行上市公司,经营规模巨大,资金实力雄厚,中国银行
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本合同金额约占公司最近一个经审计的会计年度营业总收入的 9.03%,合同的履行将对
公司的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产生积极的影响,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将根据本合
同要求以及收入确认原则在相应的会计期间确认收入。
四、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
公司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在法规政策、履约能力、技术、产能、市场、价格等目前可预
见的方面不存在不确定性和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 08 月 0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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