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51 证券简称:北斗星通 公告编号:2023-030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和《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相关工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
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72人
截至 2022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0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
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000人
2021年度业务总收入: 309,837.89万元
2021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75,105.65万元
2021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23,612.01万元
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49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
零售业、建筑业
2021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50,968.97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0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27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1次;8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39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姓名叶金福,2002年9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1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1年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0家次。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杨七虎,2007年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9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19年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徐士宝,2008年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11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年12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家次。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叶金福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
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签字注册会计师杨七虎、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徐士宝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详见下表: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事由: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
1 杨七虎 2022-3-14 监督管理措施 证监会上海 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40
专员办 条)第五十二条、五十三条规
定。处罚类型:出具警示函
事由: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
2 徐士宝 2022-3-14 监督管理措施 证监会上海 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40
专员办 条)第五十二条、五十三条规
定。处罚类型:出具警示函
3. 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 审计收费:
2022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10万元(含内控审计费用30万元),公司根据业务规模、审计收费标准和审计投入工作量等因素,届时由公司管理层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3年度具体报酬。
综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较好地胜任工作,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经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沟通后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相关服务期间,能够恪尽职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会计师事务
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和《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相关服务的丰富经验,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按进度完成了审计工作,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本次续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和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报备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书面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