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51 证券简称:北斗星通 公告编号:2022-052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自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5,018,178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5,018,178股,根据《上市公司回购股份规则》规定,该部分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公司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以现有总股本512,199,997股剔除已回购股份5,018,178股后的507,181,819股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85738元(含税)[现金红利派发总额/(本次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公司已回购股份)*10=(512,199,997÷10*0.58)/(512,199,997-5,018,178)*10=0.585738]。
3、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的原则,实施利润分配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少,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以公司总股本512,199,997股(含回购股份)折算现金红利应以0.0579999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0.0585738*(512,199,997-5,018,178)/ 512,199,997=0.0579999]。2021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579999元/股。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
1、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已获2022年5月12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1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为:公司现有总股本512,199,99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58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其他情况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自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公司依照变动后的股本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自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期间,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5,018,178股,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6月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暨回购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5,018,178股,根据《上市公司回购股份规则》规定,该部分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公司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调整后,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0.585738元(含税)[现金红利派发总额/(本次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公司已回购股份)*10]= (512,199,997÷
10*0.58)/(512,199,997-5,018,178)*10=0.585738]。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5,018,178.00股后的507,181,819.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85738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527164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17148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8574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6月1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6月20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2 年 6 月 1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2 年
6 月 2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股份规则》规定,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5,018,178 股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公司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调整后,以现有总股本 512,199,997 股剔除已回购的股份 5,018,178 股后的507,181,81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85738元(含税)[现金红利派发总额/(本次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公司已回购股份)*10=
(512,199,997÷10*0.58)/(512,199,997-5,018,178)*10]。
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的原则,实施利润分配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少,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以公司总股本 512,199,997 股(含回购股份)折算现金红利应以 0.0579999 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0.0585738*(512,199,997-5,018,178)/512,199,997=0.0579999]。2021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579999 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丰贤东路 7 号北斗星通大厦
咨询联系人:姜治文 葛丹
咨询电话:010-69939966传真电话:010-69939100
特此公告。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6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