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51 证券简称:北斗星通 公告编号:2021-065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2021 年 8 月 31 日
首次授予登记人数:232 人
首次授予登记数量:447.00 万股
首次授予价格:21.24 元/股。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近日完成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情况
(一)首次授予日:2021 年 7 月 16 日
(二)首次授予价格:21.24 元/股
(三)首次授予数量:447.00 万股
(四)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
(五)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 232 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首次授予限制性 占目前总股
票数量(万股) 股票总数的比例 本的比例
高培刚 董事、总经理 16.00 3.5794% 0.0315%
尤源 董事、副总经理 6.00 1.3423% 0.0118%
潘国平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8.00 1.7897% 0.0158%
张智超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6.00 1.3423% 0.0118%
王增印 副总经理 7.00 1.5660% 0.0138%
刘孝丰 副总经理 7.00 1.5660% 0.0138%
黄磊 副总经理 7.00 1.5660% 0.0138%
李阳 副总经理 6.00 1.3423% 0.0118%
姚文杰 副总经理 8.00 1.7897% 0.0158%
郭飚 副总经理 4.00 0.8949% 0.0079%
管理骨干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372.00 83.2215% 0.7327%
(222 人)
合计 447.00 100.0000% 0.8804%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首次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日起至首次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 3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首次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日起至首次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 3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首次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日起至首次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 4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及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限制性
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时,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七)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 2021-2023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
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以202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基数,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021年增长率不低于10%,或以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为基数,2021年增长率不低于10%;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以202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基数,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2022年增长率不低于30%,或以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为基数,2022年增长率不低于20%;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以202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基数,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2023年增长率不低于50%,或以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为基数,2023年增长率不低于35%。
上述“净利润”指标均剔除商誉减值,并剔除本次及其他激励计划激励成本的影响。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之和。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绩效进行考评,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评结果确定其解除限售的比例。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则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依据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系数划分为 A、B、
C 三个档次,如下:
评价标准 A B C
个人层面 1>个人绩效考核系数>0
绩效考核系数 1 0
个人层面 100% 个人绩效考核系数×100% 0
解除限售比例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评级为 A、B,激励对象可按照当年度本
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解除限售;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C,不能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当年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之和。
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的条件未成就时,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6 月 11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还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 年 7 月 1 日,公司 2021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3、2021 年 7 月 16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三、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与公司网站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鉴于在首次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及登记过程中,公司董事会确定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的 3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共计
6.50 万股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235 人调整为 232 人,实际授
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从 453.50 万股调整为 447.00 万股。
除上述调整之外,本次激励对象获授权益与公司 2021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相关内容一致,与公司网站公示情况一致。
四、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日前 6
个月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首次授予登记日前 6 个月内不存
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五、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8 月 12 日出具了《北京北斗
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569 号):北斗星通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7,729,997.00 元,股本为人民币 507,729,997.00 元,根据北斗星通股东会授权决议和董事会决议,本次申请增加注册资本(股本)人民币 4,470,000.00 元,由 232 名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缴纳增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