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51 证券简称:北斗星通 公告编号:2021-048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权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1 年 7 月 16 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453.50 万股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21.24 元/股。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1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将本次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日确定为 2021 年 7 月 16 日,按 21.24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
件的 235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453.50 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激励计划简述
2021 年 7 月 1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其主要内容如下:
(一)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二)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565.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
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50,772.9997 万股的 1.1128%。其中首次授予 453.50 万股,
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50,772.9997万股的0.8932%;预留111.5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50,772.9997 万股的 0.2196%,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19.7345%。
(三)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 235 人,包括:
1、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管理骨干;
3、公司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授予的激励对象中,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或者公司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时以及在本激励计划的考核期内于公司任职并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目前总股
票数量(万股) 票总数的比例 本的比例
高培刚 董事、总经理 16.00 2.8319% 0.0315%
尤源 董事、副总经理 6.00 1.0619% 0.0118%
潘国平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8.00 1.4159% 0.0158%
张智超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6.00 1.0619% 0.0118%
王增印 副总经理 7.00 1.2389% 0.0138%
杨学兵 副总经理 6.00 1.0619% 0.0118%
刘孝丰 副总经理 7.00 1.2389% 0.0138%
黄磊 副总经理 7.00 1.2389% 0.0138%
李阳 副总经理 6.00 1.0619% 0.0118%
姚文杰 副总经理 8.00 1.4159% 0.0158%
郭飚 副总经理 4.00 0.7080% 0.0079%
管理骨干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372.50 65.9292% 0.7337%
(224 人)
预留 111.50 19.7345% 0.2196%
合计 565.00 100.00% 1.1128%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
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
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
4、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1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
任副总经理暨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同意聘任张智超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上述人员为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中原管理骨干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5、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四)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价格为每股 21.24 元。
(五)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首次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日起至首次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 3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首次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日起至首次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 3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首次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日起至首次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 4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本激励计划预留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1、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于 2021 年度授出,则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
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 自预留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日起至预留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 3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 自预留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日起至预留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 3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 自预留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日起至预留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 4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于 2022 年度授出,则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
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 自预留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日起至预留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 5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 自预留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日起至预留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 5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及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时,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六)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 2021-2023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
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以202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基数,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021年增长率不低于10%,或以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为基数,2021年增长率不低于10%;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以202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基数,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2022年增长率不低于30%,或以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为基数,2022年增长率不低于20%;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以202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基数,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2023年增长率不低于50%,或以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为基数,2023年增长率不低于35%。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1)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于 2021 年度授出,则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与首
次授予部分相同;
(2)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于 2022 年度授出,则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