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51 证券简称:北斗星通 公告编号:2020-125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11月25日,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0,073,901.72元,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486 号”文核准,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6,388,825 股,发行价格为 46.1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56,999,826.75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746,025,096.23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大华验字[2020]000601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5G 通信用核心射频元器件扩能及测试验证环境建设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嘉兴佳利电子有限公司(简称“佳利电子”)负
责实施。2020 年 11 月 9 日,公司已将该募投项目的 34,000 万元募集资金汇入
佳利电子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前,为保证项目顺利进行,佳利电子以自筹资金对“5G通信用核心射频元器件扩能及测试验证环境建设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
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金额为10,073,901.72 元,具体情况如下: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 截至 2020 年 10 月 拟置换资金
项目名称 (万元) 金金额(万元) 31 日自有资金已投 金额(元)
入金额(元)
5G通信用核心射频元器
件扩能及测试验证环境 45,027.00 34,000.00 10,073,901.72 10,073,901.72
建设项目
合计 45,027.00 34,000.00 10,073,901.72 10,073,901.72
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实施
根据《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
使用计划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
金额(万元)
1 5G 通信用核心射频元器件扩能及测试验 45,027.00 34,000.00
证环境建设项目
2 智能网联汽车电子产品产能扩建项目 37,924.12 27,000.00
3 智能网联汽车电子产品研发条件建设项目 10,035.10 10,0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29,000.00 29,000.00
合 计 121,986.22 100,000.00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择机先行投入项目建设,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
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 10,073,901.72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与上述发行申请文件的内容一致。本次置换没有与募投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大华核字[2020]008552 号《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三、 专项说明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
同 意 公 司 本 次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对 预 先 投 入 募 投 项 目 的 自 筹 资 金
10,073,901.72 元予以置换。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资金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使用募集资金 10,073,901.72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将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九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相关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的要求。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募集资金投向一致,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且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因此,保荐机构对实施该事项无异议。
四、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2、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核字[2020]008552 号鉴
证报告;
5、 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