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51 证券简称:北斗星通 公告编号:2019-044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和会议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9年4月19日下午13: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4月18日至2019年4月19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4月18日下午15:00至2019年4月1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4月19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3)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丰贤东路7号北斗星通大厦第一会议室
(4)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股东大会的主持人:副董事长李建辉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长周儒欣先生因故未能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副董事长李建辉先生主持。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14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27,225,1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2952%。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2名,代表股份6,2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0.0012%。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11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68,464,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8404%。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3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8,760,6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548%。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和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东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以下议案,并以特别决议通过第九项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2018年度董事会报告》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227,218,90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99.9973%;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0.0000%;
反对6,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0.002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反对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2、《2018年度监事会报告》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227,218,90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99.9973%;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0.0000%;
反对6,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0.002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反对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3、《2018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227,218,90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99.997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0.0000%;
反对6,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0.002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反对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4、《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227,218,90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99.997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0.0000%;
反对6,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0.002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反对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5、《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227,218,90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99.997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0.0000%;
反对6,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0.002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反对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6、《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227,218,90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99.997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0.0000%;
反对6,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0.002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反对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7、《关于相关股东拟实施业绩承诺补偿的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227,225,00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99.999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0.0000%;
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6,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3871%;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129%。
8、《关于回购注销相关股东业绩补偿股份的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227,225,00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99.999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0.0000%;
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6,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3871%;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129%。
9、《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227,218,90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99.997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0.0000%;
反对6,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0.002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反对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10、《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227,225,00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99.9999%;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0.0000%;
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6,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3871%;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12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江迎春、周日利
3、结论性意见:北斗星通2018年度股东大会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审议事项、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2019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