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51 证券简称:北斗星通 公告编号:2018-033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9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大股东周儒欣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61,687,45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31.5033%)、监事王建茹女士(持公司股份47,38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092%)及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潘国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088%)三人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上述三位股东计划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相关减持计划内容如下:
姓名 减持原因 计划减持股份数 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不超 减持方式
量不超过(股) 过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周儒欣 个人资金需求 15,397,000 2.9999% 集中竞价交
易、大宗交易*
王建茹 个人资金需求 11,800 0.0023% 集中竞价交易
潘国平 个人资金需求 11,250 0.0022% 集中竞价交易
注: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数量进行相应处理。
*周儒欣先生将遵守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的规定。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的名称:
周儒欣、王建茹、潘国平
(二)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1、公司实际控制人、大股东周儒欣先生,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持有公司股份161,687,45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31.5033%。
2、监事王建茹女士,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持公司股份47,38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092%。
3、高级管理人员潘国平先生,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持有公司股份4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088%。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相关信息:
减持 减持 计划减持股 计划减持股份数
姓名 原因 方式 股份来源 份数量不超 量不超过公司总 减持价格 减持期间
过(股) 股本的比例
公司首次公开
个人资 集中竞价交 发行前已发行 在本公告发布
周儒欣 金需求 易、大宗交 股份及公司 15,397,000 2.9999% 之日起15个交
易* 2016年非公开 根据减持 易日后的6个
发行股份 时减持方 月内符合法
王建茹 个人资 集中竞价 股权激励计划 11,800 0.0023% 式与市场 律、法规规定
金需求 交易 价格确定 的可交易公司
个人资 集中竞价 股票的时间。
潘国平 金需求 交易 股权激励计划 11,250 0.0022%
注: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数量进行相应处理。
*周儒欣先生将遵守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的规定。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周儒欣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所作有关股份限售的承诺如下: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该项承诺已履行完毕;在其担任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该项承诺履行中。
(2)在2013年公司实施向原股东配售股份发行方案中承诺如下: 承诺以现
金全额认购其可配股份,该项承诺已履行完毕。
(3)在2015年公司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如下承诺:通过宏通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参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所获得新增发行股份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该项承诺正在履行中。
周儒欣先生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相关承诺事项。
2、王建茹、潘国平
担任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王建茹女士及潘国平先生的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相关承诺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周儒欣先生、王建茹女士、潘国平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本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上述股东的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上述股东的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上述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属于其个人行为,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四、备查文件
1、周儒欣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2、王建茹女士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3、潘国平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