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51 证券简称:北斗星通 公告编号:2017-133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之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北斗星通”)于2016年10月1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于2016年11月1日召开的2016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于2017年9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的议案》。基于上述,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董事会已实施完成了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根据《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如下:
1、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股票。
2、激励对象: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287人,激
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中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子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将于本次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 个月内确定。
3、授予数量:本次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计1,500万股,涉及
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 A 股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
50,636.9175万股的2.96%。其中首次拟授予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合计1,355万
股,占本次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68%,占本计划授出权益总数的
90.33%,预留145万股,占本计划授出权益总数的9.67%,占本次激励计划签署
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29%。每位激励对象被授予的权益总数中股票期权数量占比
50%,限制性股票数量占比50%。
4、授予价格: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5.77元/股、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31.53元/股。
5、有效期: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为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和股票期权行权或注销之日止,不超过60个月。
6、解除限售安排及行权: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完成登记之日起满12个月后,激励对象可在未来36个月按照40%、30%、30%的比例分三期解除限售;本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从授权日起满24个月后,激励对象可未来36个月按照30%、30%、40%的比例分三期行权。本次激励计划预留的限制性股票自完成登记之日起满12个月后,激励对象可在24个月按照50%、50%的比例分两期解除限售;本计划预留的股票期权从授权日起满24个月后,可在未来24个月按照50%、50%的比例分两期行权。
(二)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公司于2016年10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2、公司监事会于2016年10月25日出具了《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
3、公司于2016年11月1日召开的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议案,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4、公司于2016年11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向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权益的议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条件是否成就发表了明确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16年12月23日,公司于巨潮网发布《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之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部分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6、公司于 2017年 2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向胡刚等部分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 2017年
2月 23 日为授予日,向胡刚、刘光伟、黄治民、王增印、刘孝丰、解海中、张
锋七名激励对象授予77.0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
明确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7、2017年3月9日,公司于巨潮网发布《关于暂缓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
登记完成》的公告。
8、2017年7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2017年5月26日公司
召开的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预案以公
司总股本512,760,67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0000元人民币(含
税)。2017年6月5日,公司实施了上述2016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北京
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在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经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31.53元/股调整为31.48元/股。律师对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9、2017年9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的议案》,确定以2017年9月22日为预留权益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38名激励对象授予72.2万份股票期权与72.2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10、2017年10月12日,公司召开2017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1、2017年11月22日,公司于巨潮网发布《关于部分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及部分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二、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授予日:2017年9月22日。
2、授予价格:15.77元/股。
3、股票来源及性质: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4、激励对象授予具体情况:向38人授予72.2万股。
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 占本次授 占激励计
序 姓名 所属岗位(职务) 性股票数量 予限制性 划授予权
号 (万股) 股票总量 益总量的
的比例 比例
1 叶辉 副总经理 1.5 2.08% 0.10%
2 徐林浩 副总经理 1.5 2.08% 0.10%
3 公司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管理 48.6 67.31% 3.24%
人员及子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共25人)
4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共11人) 20.6 28.53% 1.37%
合计 72.2 100% 4.81%
5、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限售安排及解除限售安排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自完成登记之日起12个月内为限售期,在限售期内限制
性股票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自完成登记日起满12个月后,若达到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激励对象可在未来24个月内分两次
解除限售。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 自预留部分授予完成登记日起 12个月后的首个
解除限售期 交易日起至预留部分授予完成登记日起 24个月 5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 自预留部分授予完成登记日起 24个月后的首个
解除限售期 交易日起至预留部分授予完成登记日起 36个月 5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需同时满足公司业绩考核要求和个人考核要求,具体如下:
(1)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 以2015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17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60%。
解除限售期
第二个 以2017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18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0%。
解除限售期
如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指标,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年度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2)个人绩效考核要求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根据《考核管理办法》,对激励对象分年度进行考核打分,激励对象依照个人绩效考核得分确定个人绩效考核系数,进而确定其实际可解除限售数量。
激励对象当年可实际解除限售数量=当年计划解除限售数量×个人业绩考核系数。个人业绩考核系数与考评得分的关系如下:
激励对象个人业绩考核评价表
等级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