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48 证券简称:北纬科技 编号:2024-027
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二、 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26层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傅乐民先生
4、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2024年5月7日(星期二)下午15:0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 13 人,代表股份 154,156,417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7.5799%。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出席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8人,代表股份152,746,35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7.3277%。
2、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出席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1,410,06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2523%。
3、通过现场和网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共 8 人,代表股份
12,985,62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2.3232%。(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提供征集表决权,独立董事刘平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 15、16、17 项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表决权,《关于独立董
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刊登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截至征集时间结束,征集人未征集到股东的投票权委托。
三、 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54,146,41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5%;
反对 1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5%;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同意股占比超过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2 以上,该议案获
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2,975,62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30%;反对 1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7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二) 审议通过《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54,146,41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5%;
反对 1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5%;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同意股占比超过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2 以上,该议案获
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2,975,62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30%;反对 1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7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 审议通过《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 同意154,146,41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5%;
反对 1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5%;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同意股占比超过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2 以上,该议案获
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12,975,62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30%;反对 1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7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 审议通过《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54,146,41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5%;
反对 1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5%;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同意股占比超过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2 以上,该议案获
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2,975,62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30%;反对 1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7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五) 审议通过《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4,146,41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5%;
反对 1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5%;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同意股占比超过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2 以上,该议案获
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2,975,62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30%;反对 1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7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六) 审议通过《关于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562,3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63%;
反对 1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37%;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同意股占比超过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2 以上,该议案获
得通过。关联股东傅乐民、许建国、刘宁已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2,975,62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30%;反对 1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7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七) 审议通过《关于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54,146,41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5%;
反对 1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5%;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同意股占比超过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2 以上,该议案获
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2,975,62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30%;反对 1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7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八)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4,146,37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5%;
反对 10,0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5%;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同意股占比超过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2 以上,该议案获
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2,975,58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27%;反对 10,0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7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九) 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4,146,37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5%;
反对 10,0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5%;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同意股占比超过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2,975,58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27%;反对 10,0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7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十) 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4,146,37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5%;
反对 10,0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5%;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同意股占比超过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2 以上,该议案获
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2,975,58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27%;反对 10,0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7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54,146,37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5%;
反对 1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