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48 证券简称:北纬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2
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1 年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下称“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
条件已经成就,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
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日为 2022 年 4 月 27 日,授予 22 名激励对象 47.1 万股
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4 月 8 日,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拟授予限制性
股票数量 632.1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 572.1 万股,预留 60 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2、2021 年 5 月 12 日,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北
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
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3、2021 年 5 月 25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个别激励对象由于个人原因放弃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董事会对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调整,同意首次授予 79 名激励对象 560.1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2.10 元/股,并确定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1 年 5 月 25 日。公司独立董事对
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4、2021 年 7 月 8 日,公司披露《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完
成 2021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首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
为 2021 年 7 月 9 日。
5、2022 年 3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 5 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24,000 股,回购价格为 2.10 元/股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之和。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547.7 万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74 人。
6、2022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日为
2022 年 4 月 27 日,授予 22 名激励对象 47.1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2.66 元
/股。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4 月 9 日、2021 年 5 月 13 日、2021
年 5 月 26 日、 2021 年 7 月 8 日及 2022 年 3 月 31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及董事会对于授予条件满足的情况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为:
(一)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任一情况,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
三、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的授予情况
1、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票
2、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日:2022 年 4 月 27 日
3、授予价格:本次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价格为每股 2.66 元。
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布前 1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
均价(前 1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 1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每股 4.089 元的
50%,为每股 2.04 元;
(2)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布前 20 个交易日(前 20 个交易
日股票交易总额/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每股 5.3272元的 50%,为每股 2.66 元。
4、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对象及数量: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共 22 名,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7.1 万股。
5、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激励对象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 占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 占本计划公告日
量(万股) 性股票总数的比例 股本总额的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47.1 7.76% 0.08%
和骨干员工(22 人)
合计 47.1 7.76% 0.08%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
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
总额的 10%。
注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6、对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的说明:
(1)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 日起算,且授予完成日和首次解除限售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 12 个月。激励对象 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激励对象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 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按本激励计划进行锁定。
解除限售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 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解除 限售条件未成就时,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预留部分对应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锁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限制性股票 自预留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50%
限制性股票 自预留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50%
(2)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 2022-2023 年两个
会计年度,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以2021年的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5%
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以2022年的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5%
公司未满足前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同期银
行存款利息之和。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个人绩效进行综合评定,根
据个人的绩效考评评价指标确定考评结果,依照激励对象的考评结果确定其解除
限售的比例,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个人解除
限售比例。
绩效考评结果分为 A、B、C 三个等级,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
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比例:
考核结果 考核得分(S) 解除限售比例
A S≥80 100%
B 80>S≥60 100%
C S<60 0%
激励对象当年因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标而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
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之和。
7、公司本次向激励对象授出权益与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
权激励相关议案不存在差异。
8、本次股权激励实施后,将不会导致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四、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
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一定的影响。董事会
已确定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2 年 4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