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148 股票简称:北纬通信
招股意向书及发行公告招股意向书摘要
声 明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招股意向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意向书全文同时刊载于巨潮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一、发行前股东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傅乐民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本公司其他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本公司股东海南鑫宏还特别承诺:在王崇九(持有海南鑫宏50%股权)任本公司董事期间,海南鑫宏每年转让的本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在王崇九停止担任本公司董事之后半年内,海南鑫宏不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作为本公司股份的间接持有人,公司董事王崇九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持有的海南鑫宏(持有本公司股份3,953,880股)之股权;在其担任本公司董事期间,若海南鑫宏持有本公司股份,则每年转让的海南鑫宏股权不超过持有股权总额的25%;在其停止担任本公司董事之后半年内,若海南鑫宏持有本公司的股份,则不转让持有的海南鑫宏股权;在其担任本公司董事期间,若海南鑫宏持有本公司股份,将及时、如实地向本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海南鑫宏的股权及其变动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傅乐民、许建国、彭伟和潘洁还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各自任职期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各自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各自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本公司存在业务经营依赖移动电信运营商的风险
本公司属于移动增值服务产业链中的服务提供商。本公司采取与移动电信运营商合作经营的方式,向移动电信运营商的用户提供增值电信服务。本公司需要借助移动电信运营商的网络通道向用户提供服务,用户向本公司支付的信息费由移动电信运营商代为计量和收取。这种合作模式决定了移动电信运营商在产业链中处于主导地位,从而对本公司的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本公司开展业务需要与各移动电信运营商或其省级公司签署协议,由于本公司不具备平等的谈判地位,只能被动接受由移动电信运营商制定的合作协议。本公司的收入来源是与移动电信运营商就用户支付的信息费进行分成,如果移动电信运营商单方面决定降低本公司分成比例,本公司的收入将会受到影响。本公司获取收入需要由移动电信运营商代为收费,如果移动电信运营商未能及时提供计费数据,或未能及时向本公司划转费用,都将对本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三、行业管理政策变动对本公司经营影响较大
国内移动增值服务产业于2000年底起步,目前仍处于行业发展的初期。为保证移动增值服务行业健康发展,2006年以来,信息产业部会同各移动电信运营商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对行业进行整顿。其中影响较大的为“二次确认”政策,如中国移动规定:对所有梦网定制类业务在正式收费前都要对用户进行两次提醒确认,在第二次确认之前,用户可免费使用业务。信息产业部和移动电信运营商推出的有关行业整顿政策,旨在优化行业运营环境,并为即将在我国开展的3G增值服务培育市场。本次整顿为包括本公司在内的经营稳健、服务规范的服务提供商创造了新的发展机会。但由于本次集中整顿持续时间较长、社会影响大,部分用户在此期间对增值服务的消费意愿有所降低。如果本公司不能提高市场营销效率,不断开发新的服务产品,行业管理政策的变动将带来公司业务下滑的风险。
四、本公司面临较为激烈的市场竞争
近年来,移动增值服务行业的竞争趋于激烈。截至2006年底,全国持有全网业务经营许可证、可在全国范围内开发用户的服务提供商约1,000家,而仅限于在单一省份开展业务的本地服务提供商数量庞大。服务提供商之间的竞争日趋激烈,市场分割现象明显。
近年来,移动电信运营商根据自身和行业发展特点,也在拓展直接提供增值服务的途径,从而促使产业链由合作向竞合(竞争与合作并重)层次演进。而作为产业链中另一重要主体的内容提供商,在服务特性上与服务提供商的角色区分并不严格,内容提供商与服务提供商之间的竞合关系更加明显。产业链竞合特点,是国内移动增值服务产业发展的必然结果,客观上加剧了服务提供商行业的竞争。
2006年12月11日,中国加入WTO五年过渡期届满,电信产业向外资开放程度加大。由于基础电信产业不允许外资控股,外资进入中国电信行业的主要渠道是增值服务行业,因此本行业也将面临来自外资的竞争。
由于本公司面临的市场竞争较为激烈,如果本公司不能准确分析市场发展规律并保持前瞻性、加大服务创新和市场开发能力,将有可能失去目前已经拥有的市场份额。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时间推迟和市场开发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的移动黄页位置服务项目和3G视频流媒体互动平台项目是本公司针对3G开发的创新业务,本公司力图凭借上述项目,在3G正式商用时确立本公司的领先地位。虽然本公司相信3G在2007年正式商用的可能性很大,但具体落实的时间无法作出预计,3G商用时间的推迟将对项目的实施造成不利 影响。
上述两个项目的部分服务内容在现有2.5G网络上已经可以运行。比如本公司已经与陕西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合作推出了位置服务业务,并与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合作推出了部分视频流媒体业务。虽然位置服务和视频流媒体服务可以为广大用户的工作、生活和娱乐带来更多方便,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但由于网络传输速度制约,本公司目前提供的位置服务和视频流媒体服务业务内容不够丰富,用户的认知度不高,尚未形成使用习惯。
本公司对移动黄页位置服务项目和3G视频流媒体互动平台项目的预期收益测算遵循了谨慎性原则。根据公司测算,在项目建设的第一年,上述两个项目将分别产生亏损354.28万元和507.98万元,第二年开始才会有盈利。上述项目建成后,公司需要通过有效的市场营销迅速开发用户并培养其消费习惯,存在一定的市场开发风险。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 1.00元
发行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1,260万股、25%
发行价格确定办法 通过向询价对象初步询价确定
发行市盈率 --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2.86元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
发行市净率1(按发行前每股净资产计算)--
发行市净率2(按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
发行方式
结合的方式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户的
发行对象 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
购买者除外)
本公司控股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
本次发行股份的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
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和净额 --
发行费用概算 --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资料
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册中、英文名称
BEIJING BEWINNER COMMUNICATIONS CO., LTD.注册资本
3,780万元法定代表人
傅乐民成立(工商注册)日期 2001年12月20日
住所及其邮政编码 北京市丰台区丰台科技园星火路12号西04室、100044
电话、传真号码 010-88356661、010-88354555
互联网网址 http://www.bisp.com
电子信箱 lr@bisp.com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本公司前身为成立于1997年11月12日的北京北纬天星科技发展中心。北京北纬天星科技发展中心注册资本为100万元,傅乐民、许建国和彭伟分别持有其60%、20%和20%的股权。
2001年6月26日,北京北纬天星科技发展中心增资扩股。股东傅乐民、许建国和彭伟以2000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1,447.40万元为基准,分别将其拥有的股东权益132.90万元、44.30万元和44.30万元转让给潘洁,作为其投入资本;万向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海南鑫宏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国科新经济投资有限公司和蒋文华以现金出资。增资后更名为北京北纬通讯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人民币。
2001年12月20日,经北京市人民政府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京政体改股函[2001]62号《关于同意北京北纬通讯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通知》批准,北京北纬通讯科技有限公司采用整体变更的方式,以截至2001年6月30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3,150万元,以各自持有的北京北纬通讯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比例所对应的净资产作为出资,按照1:1的折股比例整体变更为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150万元。本公司发起人为包括自然人傅乐民、许建国、彭伟、潘洁、蒋文华和法人单位万向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通联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海南鑫宏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国科新经济投资有限公司。
三、有关股本的情况
(一)总股本、本次发行的股份、股份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