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47 证券简称:*ST 新光 公告编号:2021-053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简称:*ST 新光,股票
代码:002147)股票交易价格连续 3 个交易日(2021 年 5 月 10 日、11 日、12 日)收盘价
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进行了必要核实,现对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股票异常波动期间(2021 年 5 月 10 日、11 日、12 日),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目前不存在已披露的业绩预告、业绩快报以及实际情况与预计情况存在较大差异的情形。
3、公司于 4 月 30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关于公
司股票交易继续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和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13.3 条: “(四)公司最近一
年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五)公司向控股股东或控股股东关联人提供资金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的;(六)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及第 14.3.1 条:“(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的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及退市风险警示(*ST),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