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连续停牌前股票价格未发生异动之专项核查意见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花旗”)对《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连续停牌前股票价格未发生异动说明》进行了核查,核查结果如下: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光圆成”)因拟披露重大事项,公司股票于2018年1月18日开市时起停牌。2018年1月18日交易结束后,公司因正在筹划重大事项,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股票停牌;2018年2月1日,新光圆成发布《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司股票自2018年2月1日开市时起继续停牌。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文,以下简称“128号文”)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新光圆成对公司股票停牌前20个交易日的股票价格波动情况,以及该期间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进行了自查比较。
新光圆成股票连续停牌前第21个交易日(即2017年12月19日)的收盘价格为12.78元;新光圆成股票连续停牌前一交易日(2018年1月17日)的收盘价格为14.76元,停牌前20个交易日累计涨幅为15.49%。
同期,2017年12月19日深圳交易所中小板综合指数收盘为11,423.457点,2018年1月17日深圳交易所中小板综合指数收盘为11,307.578点,累计涨幅为-1.01%;同期,2017年12月19日申万房地产指数收盘为4,794.87点,2018年1月17日申万房地产指数收盘为5,677.94点,累计涨幅为18.42%。
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新光圆成股价在股价敏感重大信息公布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不超过20%,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第五条相关标准。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连续停牌前股票价格未发生异动之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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