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为南京宁渌建设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及其他相关文件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上述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南京宁渌建设有限公司为公司下属公司业务合作单位,经营情况稳健、风险较小,由公司为其融资提供抵押担保,且由南京宁渌建设有限公司与公司签订反担保协议,作为公司及廊坊开发区荣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 5 家下属公司为上述融资提供抵押担保的反担保措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黄育华、王力、程玉民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