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45 证券简称:中核钛白 公告编号:2022-089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信永中和的审计服务合同到期,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及未来整体审计的需要,拟聘任立信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信永中和、立信进行了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事项并对本次变更无异议。
4、本次变更暨聘任新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本公告中关于立信的机构信息及项目信息(除审计收费外)均由立信提供,本公司履行了合理的审查义务,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由立信负责。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27 年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截至 2021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52 名、注册会计师 2,276 名、从业人员
总数 9,697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707 名。
立信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业务信息
立信 2021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经审计)45.23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
入 34.29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5.65 亿元。2021 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 587
家,收费总额 7.19 亿元。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分布于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等行业,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8 家。
3、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1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29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
赔偿限额为 12.5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立信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起诉(仲 被诉(被仲裁) 诉讼(仲 诉讼(仲 诉讼(仲裁)结果
裁)人 人 裁)事件 裁)金额
金亚科技、周旭 预计 4,500 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
投资者 辉、立信 2014 年报 万元 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
前生效判决均已履行。
一审判决立信对保千里在 2
2015 年重 016 年 12 月 30 日至 2017
保千里、东北证 组、2015 年 年 12 月 14 日期间因证券虚
投资者 券、银信评估、 报、2016 年 80 万元 假陈述行为对投资者所负债
立信等 报 务的 15%承担补充赔偿责
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
以覆盖赔偿金额。
4、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立信受到行政处罚 1 次,行政监管措施 24 次,自律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2 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涉及从业人员 63 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王首一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12 年开始在立信执业,拟于 2022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5 份,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签字注册会计师:李瑜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2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 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21 年开始在立信执业,拟于 2022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0 份。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黄瑾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 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18 年开始在立信执业,拟于 2022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8 份,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不存在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立信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等情况,公司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立信协商确定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 90 万元(含税)。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信永中和为公司提供 2021 年度审计服务,对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审计意见
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公司与信永中和的审计服务合同到期,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及未来整体审计的需要,拟聘任立信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信永中和、立信进行了充分沟通,并允许信永中和、立信直接进行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事项并对本次变更无异议。鉴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与信永中和审计服务合同到期,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及未来整体审计的需要,提议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执业情况、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进行审查,认为立信具有良好的诚信、足够的独立性和较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将《关于聘任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拟变更并聘请立信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程序合规,理由恰当。立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能够满足公司对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鉴于公司与信永中和审计服务合同到期,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及未来整体审计的需要,经对立信具体情况进行认真核查,我们认为立信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具有良好的诚信、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内部控制情况进行评价,能够满足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正当、合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8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2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 90 万元(含税)。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8 日召开的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暨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相关文件;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变更并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4、立信基本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