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45 公司简称:中核钛白 公告编号:2022-039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已经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7 日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实施
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一致:以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2,053,673,321 股为基数,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向全体股东按
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8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164,293,865.68 元,
占本次利润分配总额的 100%,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5 股,合计转增股本 924,152,994 股。若在本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时,按照“现金分红金额、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金额固定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本次实施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本次分派方案自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1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053,673,321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8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72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5000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6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8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分红前公司总股本为 2,053,673,321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2,977,826,315
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2 年 5 月 26 日
除权除息日:2022 年 5 月 27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2 年 5 月 2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22 年 5 月 27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
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2
年 5 月 2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2*****161 王泽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 2022 年 5 月 18 日至登记日 2022 年 5 月
26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2 年 5 月 27
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实施前总股本(股) 本次转增股本 实施后股本(股)
股份性质 送红股 公积金转增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股) 股本(股)
有限售条件股份 462,606,845.00 22.53% 0 208,173,080 670,779,925 22.53%
无限售条件股份 1,591,066,476.00 77.47% 0 715,979,914 2,307,046,390 77.47%
股份总数 2,053,673,321.00 100.00% 0 924,152,994 2,977,826,315 100.00%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变动后的具体股本情
况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的股本情况为准。
七、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 2,977,826,315 股摊薄计算,2021
年年度,每股收益为 0.4086 元。
八、咨询方式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金茂中二街 01 号南沙金茂湾(T7 栋及地下
室)1001 房
咨询联系人:韩雨辰
咨询电话:+86 20 88526532
传真电话:+86 20 88520623
九、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
2、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