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45 证券简称:中核钛白 公告编号:2022-034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七届董事会成员后,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以电话、口头等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的
通知。本次会议于 2022 年 5 月 17 日(星期二)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
方式召开,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 9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9 人。
本次会议由全体董事推选袁秋丽女士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董事认真讨论、审议,形成董事会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选举袁秋丽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选举韩雨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选举产生了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委员:
1、战略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由袁秋丽女士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成员为俞毅坤和独立董事卓曙虹。
2、提名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由独立董事李建浔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成员为韩雨辰和独立董事彭国锋。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由独立董事卓曙虹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成员为袁秋丽和独立董事彭国锋。
4、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由独立董事彭国锋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成员为袁秋丽和独立董事李建浔。
以上委员任期自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以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聘任袁秋丽女士担任公司总裁;
聘任潘旭翔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
聘任俞毅坤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
聘任韩雨辰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聘任王丹妮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聘任张本发先生担任公司总工程师。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自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详细内容请见 2022 年 5 月 18 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聘任朱泓翰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自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详细内容请见 2022 年 5 月 18 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公司拟使用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本次回购的全部股份将在公司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择机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
本次回购金额不超过 10 亿元,不低于 5 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 12.87 元/
股。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12.87元/股的情况下,按回购金额上限10亿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 77,700,077 股,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 3.78%;按回购金额下限 5 亿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 38,850,038 股,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 1.89%。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回购股份的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相关方案之日起 3 个月内
(即 2022 年 5 月 17 日至 2022 年 8 月 16 日)。
为顺利实施本次回购,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转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回购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其他相关事宜;
(2)在回购期限内根据本次回购方案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3)依据有关规定及监管机构的要求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4)制作、签署、执行本次回购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并将相关内容及时上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存档;
(5)依据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回购所必须的事宜。
上述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详细内容请见 2022 年 5 月 18 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