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上市公司: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中核钛白
股票代码:002145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收购人名称:王泽龙
住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汇景新城汇景南路
签署日期:二〇二〇年九月
收购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
二、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收购人在中核钛白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收购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中核钛白拥有权益。
三、收购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收购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及中国证监会核准,收购人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收购人持有中核钛白的权益合计超过 30%。收购人承诺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其增持的股份,且上市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批准收购人免于向全体股东发出收购要约。根据《收购办法》第六十三条,收购人可以免于发出要约。
五、本次收购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收购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收购人在本报告书中援引相关专业机构出具的专业报告或意见内容,相关专业机构已书面同意上述援引。
七、收购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收购人 指 王泽龙先生
上市公司、中核钛白 指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本次非公开发行、本次发 指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
行 A股股票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准则16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
司收购报告书(2020年修订)》
《股份认购协议》 指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与王泽龙之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
行股份认购协议》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注:本报告书中可能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数据汇总数存在尾差情况,系数据计算
时四舍五入造成,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第一节 收购人介绍
一、收购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收购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姓名 王泽龙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4302041996********
住所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
通讯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五山汇景新城汇景南路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的居留权 否
二、收购人最近五年任职情况
任职单位 职务 注册地 主营业务 起始时间 与任职单位存
在产权关系
浙江东阳昊美 执行董事、总 浙江东阳 影视制作、影视 2017.6 至今 持股 90%
影业有限公司 经理 投资
久紫影业有限
责任公司(已注 监事 北京市 影视制作 2017.7-2018.9 持股 77%
销)
生产经营钛白
粉、硫酸亚铁、
安徽金星钛白 改性聚丙烯酰
(集团)有限公 董事长兼总 马鞍山市 胺、余热发电、 2020.5 至今 -
司 经理 硫酸渣、砂滤水,
化工新产品研
制、开发、生产、
销售
注:安徽金星钛白(集团)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收购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关联企业及主营业务的情 况
截至本报告书之日,收购人除控制中核钛白外,收购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
核心业务、关联企业及主营业务情况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与任职单位存
在产权关系
1 浙江东阳昊美影业有限公 1,000 90.00% 电影制作;影视
司 投资
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王泽龙先生最近 5 年不存在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
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
五、收购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收购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二节 本次收购目的及决策程序
一、本次收购的目的
收购人认购中核钛白向其非公开发行的股份,为上市公司战略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同时也进一步巩固收购人的实际控制地位。本次交易有利于增强中核钛白市场竞争力,最大程度地保护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收购人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外,收购人暂无未来12 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如未来收购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收购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权益变动所履行的相关程序及具体时间
2020 年 2 月 24 日,中核钛白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议案。
2020 年 3 月 11 日,中核钛白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控股股东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宜 。
2020 年 7 月 27 日,中核钛白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
会审核通过。2020 年 8 月 4 日,中国证监会核发《关于核准中核华原钛白股份
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55 号),核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462,427,745 股 A 股股票。
第三节 收购方式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后收购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王泽龙先生持有上市公司 43,050 万股股票,持股比例
为 27.05%。
根据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55 号),核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462,427,745 股A 股股票,全部由王泽龙以现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后,上市公司股份总数为2,053,673,321 股,王泽龙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892,927,745 股,持股比例为 43.48%。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后股权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王泽龙先生持有公司 43,050 万股股票,持股比例
为 27.05%,本次发行前后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发行前 发行后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王泽龙 43,050.00 27.05% 89,292.77 43.48%
其他股东 116,074.56 72.95% 116,074.56 56.52%
合计 159,124.56 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