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45 公司简称:中核钛白 公告编号:2018-005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预披露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钛白”或“公司”)于董事会于2018
年2月7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李建锋先生提交的《关于2017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的提议及承诺》, 主要内容如下:根据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
案时,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李建锋先生鉴于 2017年弥补以前
年度亏损后,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正,首次达到分红条件,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状况并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等因素,为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同时兼顾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前提下,提议拟定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如下:
拟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
现金股利人民币 0.2元(含税)。李建锋先生承诺: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上
述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时投赞成票。
公司董事会接到李建锋先生提交的关于 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后,公司
董事会成员(占公司董事会现有成员总数的 1/2 以上)进行了讨论,参与董事一致
认为李建锋先生提交的 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及
利益,并符合目前公司的发展状况,本次利润分配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参与讨论的董事承诺,在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相关议案时投赞成票。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仅代表提议人及与会董事的个人意见,并非董事会决议,具体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董事会审议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最终以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批准通过的方案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02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