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2145 公司简称:*ST钛白 公告编号:2011—42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11 年 8 月 24 日以电子邮件方
式发出关于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资料。会议在保证所有董事
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于 2011 年 8 月 26 日以专人送达或传真方式进行了审议表决,会议应
参与表决董事 8 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7 名,董事殷海源属于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董事姚卫星
因出国在外无法参加表决,特委托董事杨立明代为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经公司董事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安徽金星钛白(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关联交易合同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安徽金星钛白(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关联交易合同,同意公司向安徽金星钛白
(集团)有限公司按照市场价格销售落窑品 1000 吨,总价 1800 万元,并按发货情况及时收回
货款。
因此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按照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回避 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该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