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44 股票简称:宏达高科 公告编号:2022-004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1 日召开
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案》,尚 需提请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同时经第 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该方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2〕3738 号),2021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4,866,464.75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70,727,933.56 元,按母公司净利润提取 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 7,072,793.36 元后,加上年初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 732,182,018.52 元,扣除本
年度支付 2020 年度现金股利 17,676,252.80 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
的未分配利润为 778,160,905.92 元。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 年修订)》、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积极回报公司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制定的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 176,762,52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
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00 元(含税),共计派发人民币 17,676,252.80 元,
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 760,484,653.12 元结转至下一年度。本次分配预案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