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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达高科: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公告日期:2021-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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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44          股票简称:宏达高科          公告编号:2021-028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生产经营等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孙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50,000 万元自有资金通过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机构、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现金管理。具
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4 月 20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

  近日,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许村支行(以下简称“中国农业银行”)购买理财产品,投资金额 5,000 万元。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产品的主要内容

  1、产品币种:人民币

  2、产品名称:农银理财“农银进取·灵动”180 天人民币理财产品

  3、产品性质: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4、起息日:2021 年 9 月 15 日;

  5、业绩比较基准:3.65%/年。业绩比较基准以年化收益率表示,业绩比较基准由管理人依据理财产品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资产配置计划,并综合考虑市场环境等因素测算。

  6、产品期限:持有产品份额 180 天以后可对产品进行赎回

  7、产品风险评级:中低

  8、产品投资范围:本理财产品 80%及以上资金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配置权益类资产的比例不超过 20%,并适当参与以对冲为目的的
金融衍生工具。

  9、购买金额:5,000 万元

  10、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11、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12、产品结算专户信息:

      开户人: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许村支行

        账号:19350501040012273

二、产品主要风险提示

  1、政策风险:本理财产品是根据当前的政策、法律法规设计的。如国家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可能影响本理财产品的认购、投资运作、清算等业务的正常进行,导致产品收益降低甚至导致本金损失。

  2、市场风险::指 投资品种的价格因受经济因素、政 治因素 、投 资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影响而引起的波动,导致收益水平变化,产生风险。本理财产品可能会涉及到利率风险 、汇率风险、债 券价格波动 ,因 宏观经济变化、上市公司经营业绩不利变动等情况导致的股市价格波动,以及各类资产管理产品或计划的净值波动等多种市场风险。

  3、流动性风险:流动性风险包括因银行间、交易所等市场开市时间不同或者交易量不足,导致证券不能迅速、低成本地转变为现金的风险,还包括若出现客户忘记赎回操作、约定的停止赎回情形或顺延产品期限的情形,可能导致投资者需要资金时不能按需变现。

  4、提前终止风险:中国农业银行可能于提前终止日视市场情况或在投资期限内根据《协议》约定的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

  5 、不 可抗力风险 :因自然灾害 、社会动乱、战争、罢工等不可抗力因素,可能导致本理财产品认购失败、交易中断、资金清算延误等。

  6、信用风险:本理财产品的投资范围包括信用类资产,如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信用债券,如因信用产品发行主体自身原因导致信用品种不能如期兑付本金或收益,投资者将承担相应损失。但在此种情形下,理财产品保留向发生信用风险的投资品发行主体进行追偿的法定权利,若这些权利在未
来得以实现,在扣除相关费用后,将继续向客户进行分配。

  7、.管理风险:在理财产品管理运作过程中 ,管 理人的知识 、经验 、技 能、判断、决策等,会影响其对信息的占有和对经济形势的判断,从而影响理财产品的收益水平。

  8、法律风险:法律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因监管措施和解决民商事争议而支付的罚款、罚金、违约金或者赔偿金所导致的风险。
三、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管理层根据财务部对于公司资金使用情况的分析以及对投资对象的分析,审慎行使决策权。

  1、管理层进行具体实施时,需得到公司董事长批准并由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具体实施部门要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内审部对公司现金管理业务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内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有关内容。
四、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生产经营等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利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现金管理购买的产品属于中低风险产品,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所规定的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能进行的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含子公司,下同)在过去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单日最高投入金额为 17,161.45 万元。2021 年 3 月 13 日,公司购买了中
国农业银行“汇利丰”2021 年 4382 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10,000 万元,
该产品已于近日赎回本金 10,000 万元,并取得利息收入 1,755,616.44 元。

  公司此次购买农银理财“农银进取·灵动”180 天人民币理财产品 5,000 万元,
目前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投入金额合计为 5,000 万元(含本次)。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未发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累计从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的利息收入为 5,070,793.74 元。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投资该理财产品符合股东大会决议所规定的额度和期限要求。
六、备查文件

  1、农银理财“农银进取·灵动”180 天人民币理财产品风险和客户权益说明书;
  2、前次中国农业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交割单和电子回单;

  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4、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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