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44 股票简称:宏达高科 公告编号:2019-010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同时经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该方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2019)第3258号审计报告,2018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0,848,428.54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1,975,793.31元,按母公司净利润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0,197,579.33元后,加上年初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536,627,940.23元,扣除本年度支付2017年度现金股利26,514,379.20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601,891,775.01元。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积极回报公司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制定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8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76,762,52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元(含税),共计派发人民币17,676,252.8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584,215,522.21元结转至下一年度。本次分配预案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特此公告。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