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41 证券简称:*ST 贤丰 公告编号:2025-004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预计的扣除后营业收入包含公司 2024 年度覆铜板业务收入和动物
营养(饲料)业务收入,相关金额合计约 39,000 万元,相关业务根据规定应扣除的金额尚未经审计专项确认,存在不确定性,请以最终经审计披露的数据为准。
2. 因 2024 年年度报告尚未披露和审计,本次业绩预告预计的扣除后的营
业收入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公司股票仍存在因“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而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4 年 1 月 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
2.业绩预告情况:
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亏损:10,500 万元至 13,600 万元
利润总额 亏损:13,706.68 万元
比上年同期亏损减少:0.78%-23.40%
归属于上市公 亏损:9,400 万元至 11,500 万元
司股东的净利 亏损:12,011.58 万元
润 比上年同期亏损减少:4.26%-21.74%
扣除非经常性 亏损:11,200 万元至 13,000 万元
损益后的净利 亏损:13,249.66 万元
比上年同期亏损减少:1.88%-15.47%
润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0.0869 元/股至 0.1064 元/股 亏损:0.1059 元/股
营业收入 35,000 万元至 45,500 万元 8,804.06 万元
扣除后营业收
34,000 万元至 44,000 万元 6,534.53 万元
入
项目 本会计年度末 上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所有 80,000 万元至 97,000 万元 103,107.79 万元
者权益
注:扣除后营业收入指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上述表格中预计的扣除后营业收入包含公司 2024 年度覆铜板业务收入和动物营养(饲料)业务收入,相关金额合计约 39,000 万元,相关业务根据规定应扣除的金额尚未经审计专项确认,请以最终经审计披露的数据为准。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24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变动较大的主要原因系报告期 2024 年
度新增覆铜板业务收入和动物营养(饲料)业务收入;2024 年度公司亏损的主要是兽用疫苗业务2024年度业绩未达预期导致亏损及公司相应预计计提相关商誉减值准备所致,较上年同期亏损减少主要系处置厂房确认部分收益及冲回预计负债等非经常性损益(金额约 1,500 万元)所致。
四、风险提示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进行初步测算的预计数据,未经审计机构审计,2024 年度业绩具体数据将在本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涉及公司的所有信息均以刊登在指定媒体的公告为准;公司将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披露了《2023 年年度报告》,因公司 2023 年
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且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2023 年度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3 年 8 月修订)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起对公司
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
(1)关于“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 9.3.12 条规定:
“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五)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产重整、重组上市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披露的除外。
(七)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八)虽符合第 9.3.8 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九)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
(十)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若公司 2024 年度出现上述规定所述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
根据规定,若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 3 亿
元,且不存在其他需要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将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后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
因 2024 年年度报告尚未披露和审计,本次业绩预告预计的扣除后的营业收
入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公司股票仍存在因“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而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关于“其他风险警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 9.8.3 条规定:
“公司内部控制缺陷整改完成,内部控制能有效运行,向本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应当披露会计师事务所对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公司已完成对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涉及的内部控制缺陷相关整改工作,根据相关规定,若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为无保留意见,公司将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 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后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因 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尚未披露,公司相关风险警示撤销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