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41 证券简称:贤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4-019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现金管理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个现金管理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上述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相关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
(二)上述事项已经 2024 年 4 月 7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决议事项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为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品种和期限
公司拟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三、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一)投资目的
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旨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公司将审慎选择投资产品,为进一步降低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如下措施:
1.具体实施部门严格筛选现金管理产品,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审慎评估产品及其发行机构的收益率、安全性和流动性。
2.公司财务部门及时分析和跟踪资金投向、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对现金管理业务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负责对理财产品进行全面检查,督促财务部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合理地预计可能产生的风险,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4.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在保障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的业务开展,同时能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