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41 证券简称:贤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0-030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新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5 月 21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 年 5 月 21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1日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5 月 21 日 9:15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28 号荣超经贸中心 33 楼
08 单元
3.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主持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韩桃子女士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455,491,481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40.143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455,383,981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40.134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07,5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9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980,83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0.086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873,33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0.077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07,5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95%。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列席了会议。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3.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
二、提案审议与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 审议通过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455,383,9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64%;
反对 107,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36%;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73,33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9.0399%;反对 107,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9601%;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 审议通过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455,383,9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64%;
反对 107,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36%;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73,33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9.0399%;反对 107,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96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 审议通过 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455,383,9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64%;
反对 107,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36%;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73,33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9.0399%;反对 107,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96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 审议通过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455,383,9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64%;
反对 107,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36%;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73,33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9.0399%;反对 107,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96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 审议通过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455,383,9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64%;
反对 107,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36%;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73,33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9.0399%;反对 107,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96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0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55,383,9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64%;
反对 107,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36%;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73,33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9.0399%;反对 107,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96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7. 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80,83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9.8046%;
反对 10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1954%;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80,83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9.8046%;反对 10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195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广东贤丰控股有限公司、贤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8.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融资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55,391,4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80%;
反对 10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20%;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80,83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9.8046%;反对 10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195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9.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55,383,9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64%;
反对 107,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36%;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73,33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9.0399%;反对 107,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96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是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薪酬与考核方案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55,391,4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80%;
反对 10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20%;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80,83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9.8046%;反对 10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195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55,391,4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80%;
反对 10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20%;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80,83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9.8046%;反对 10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195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是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以及审议通过之《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同意聘任韩桃子女士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表决通过是议案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