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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科技:东华科技关于控股股东化三院拟无偿划转股份至中国化学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日期:2023-11-22

东华科技:东华科技关于控股股东化三院拟无偿划转股份至中国化学的提示性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140  股票简称:东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3-081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化三院拟无偿划转股份

            至中国化学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无偿划转前,化学工业第三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化三院”)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化学”)是化三院的全资股东;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是中国化学的控股股东,是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2.本次无偿划转后,化三院将不再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本公司控股股东将发生变化,即由化三院变更为中国化学;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发生变化,即仍是集团公司。

  3.本次无偿划转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第六章 免除发出要约”的情形,中国化学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受让化三院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4.本次股份无偿划转相关事项尚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过户登记程序。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3 年 11 月 21 日,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华
科技”或“本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化三院的通知,根据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推进国有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等工作要求,化三院拟采取无偿划转的方式,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333,318,144 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7.07%)转让至中国化学。

  一、本次国有股份无偿划转概述

  本次无偿划转前,化三院持有本公司股份计 333,318,144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47.07%。

  上述无偿划转事项完成后,化三院将不再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中国化学将持有本公司股份计333,318,14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47.07%,
成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股份无偿划转可实现国务院国资委“压降组织机构”的改革要求,进一步理顺产权和管理关系,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质量。

  本次股份无偿划转不会导致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仍为集团公司。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股份无偿划转的双方尚未正式签署划转协议。
  二、中国化学(划入方)基本情况介绍

  1.公司名称: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内大街 2 号

  3.法定代表人:戴和根

  4.总股本:6,109,470,588 股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356445

  6.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7.经济性质:国有企业

  8.经营范围:建筑工程、石油化工、煤化工、精细化工、医药、电力、环境生态保护、基础设施工程和境外工程的承包;工程咨询、勘察、设计、施工及项目管理和服务;工程监理服务;技术研发及成果推广;管线、线路及设备成套的制造安装;质检技术服务;进出口业务;机械设备租赁;工业装置和基础设施的投资和管理;对外派遣实施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所需的劳务人员;销售电气成套设备。(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9.控股股东: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42.71%(注:集团公司直接持有中国化学的股份比例为 40.24%,通过全资子公司国化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中国化学的股份比例为 2.47%)。

  三、化三院(划出方)基本情况介绍

  1.公司名称:化学工业第三设计院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望江东路 70 号

  3.法定代表人:李立新

  4.注册资本:2,512.00 万元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0001491811027

  6.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7.经济性质:国有企业

  8.经营范围:化工、石油化工、市政、环境治理、建筑工程设计(甲级)、监理(甲级)、总承包(甲级)、技术服务;承包化工、市政、环境治理国(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承担上述工程勘测、咨询、设计、监理;上述工程所需设备、材料进出口;外派上述工程劳务人员;在国(境)外举办各类企业;轻工、商业、电力、建材行业工程设计。
  9.控股股东: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100.00%。
  四、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1.本次无偿划转后,本公司控股股东将由化三院变更为中国化学,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发生变化,仍为集团公司。

  2.本次无偿划转不会影响本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3.本次无偿划转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第六章 免除发出要约”的规定。

  4.截至本公告日,本次交易中化三院拟转让的 16,355,743 股股份尚处于化三院在本公司非公开发行时作出的股份锁定期承诺对应期间。针对上述限售股份,中国化学将做出相应的锁定承诺。因此,本次划转对本公司的限售股份不产生影响。

  5.化三院、中国化学将签署无偿划转协议,并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收购报告书摘要等资料,本公司将根据无偿划转协议的签署情况,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化三院关于无偿划转股份的决定。

  特此公告。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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