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40 证券简称:东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9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0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立信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事务所”)自 2017 年担任公司外部审计机构以来,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地开展审计工作,公允、客观地完成了财务报告审计和各项专项审计、鉴证,出具的各项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满足了公司年度审计等工作的要求。同时,立信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以及签字会计师的连续年限均符合相关政策的要求。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与稳定性,公司拟续聘立信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审计机构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1568093764U
执行事务合伙人:朱建弟、杨志国
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
成立日期:2011 年 1 月 24 日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帐;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信息系统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
2.人员信息:截至 2022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67 名、注册会计
师 2,392 名、从业人员总数 10,620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674 名。
3.业务规模:立信事务所 2021 年度业务收入 45.23 亿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 34.29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5.65 亿元(注:鉴于 2022 年
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故使用 2021 年数据)。2022 年度立信为 646 家上
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7.19 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4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截至 2022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61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2.50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诚信记录: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30 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 2 次,涉及从业人员 82 名。
(二)项目信息
立信事务所已拟定承担公司 2023 年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
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复核人,上述人员的基本信息如下:
1.人员信息
注册会计 开始从事上 开 始 在 本 开 始 为 本 公
项目 姓名 师执业时 市公司审计 所 执 业 时 司 提 供 审 计
间 时间 间 服务时间
项目合伙人 陈勇波 2003 年 2003 年 2012 年 2022 年
签字注册会计师 王春杰 2021 年 2019 年 2019 年 2020 年
质量控制复核人 禹正凡 2004 年 2004 年 2011 年 2022 年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陈勇波
项目合伙人:陈勇波,中国注册会计师,权益合伙人。2003 年起专
职就职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曾负责多家中央企业、上市公司年报审计、IPO 审计和上市重组审计或质量控制复核工作。具有证券服务从业经验,2012 年加入立信事务所,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王春杰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春杰,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 年起专职就职于
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曾负责大型中央企业、上市公司、上市重组的审计工作。具有证券服务从业经验,2019 年加入立信事务所,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禹正凡
质量控制复核人:禹正凡,中国注册会计师,授薪合伙人。2004 年
起专职就职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曾负责多家中央企业、上市公司审计或质量控制复核工作。具有证券服务从业经验,2011 年加入立信事务所,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均不存在不良诚信记录。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审计收费
2022 年,公司根据年度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基于审计专业服
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审计人员的经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与立信事务所约定审计服务收费为 70 万元。
2023 年,公司根据年度审计业务范围及要求等具体情况,遵照市场
化原则,合理确定相关的审计服务费用为 70 万元。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查询了立信事务所的业务规模、执业质量和社会形象等信息,查验了立信事务所营业执照、执业证书、业务许可证等资质,梳理了立信事务所近年来为公司提供的审计、鉴证、咨询等服务情况,并召开专门会议予以审议,认为立信事务所组织机构健全,内部管理与质量控制制度完善,执业质量、诚信记录等评价信息良好,具备作为公司审计机构的基本条件;提议聘任立信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就拟续聘立信事务所为 2023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与我们进行了
事前沟通。经核查,立信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素养和诚信状况,符合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坚持独立审计原则,按照审计协议约定,客观公允开展审计工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续聘立信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
2.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立信事务所是国内最早建立和最有影响力的会计事务所之一,业务规模、执业质量和社会形象方面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签发的国内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在国内一直位居前列。立信事务所组织机构健全,内部管理与质量控制制度完善,执业质量、诚信记录等评价信息良好,具
立信事务所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坚持独立、客观、公允开展审计工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时,立信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以及签字会计师的连续年限均符合相关政策的要求。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续聘立信事务所事项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续聘立信事务所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0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立信事务所为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同时提请股权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结合 2023 年公司审计业务情况与立信事务所商定审计服务费用并签署相关协议。
(四)生效日期
该续聘事项将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生效,聘期一年。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签署的关于续聘审计机构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立信事务所营业执照等材料。
特此公告。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