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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科技:关于与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诉讼进展暨收到民事上诉状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29

东华科技:关于与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诉讼进展暨收到民事上诉状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140  证券简称:东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2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诉讼进展

          暨收到《民事上诉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上诉人;

    3. 涉 案 金 额 : 265,367,371  元 人 民 币 及 逾 期 付 款 利 息
35,369,594.05 元人民币;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案一审已判决;二审尚未开庭审理,因此无法估计本次上诉对本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近日,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上诉人”“本公司”“东华科技”)收到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合肥中院”)转来的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诉人”“中国武夷”)《民事上诉状》。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案件事实

  2013 年 3 月、7 月,本公司就刚果(布)蒙哥 1200kt/a 钾肥项目
(以下简称“该项目”)与加拿大 MagIndustries Corp.和刚果共和国MagMinderals Potasses Congo S.A.(以下简称“项目业主”)分别签订《工程建设总承包指示性条款》《工程建设总承包合同》(详见发布于
2013 年 3 月 19 日、7 月 11 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上的东华科技
2013-003 号、2013-018 号公告)。根据该项目建设需要,本公司与中国
武夷于 2013 年 3 月、10 月分别签订《建设工程施工框架协议》《建设工
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施工合同》”),中国武夷承担《施工合同》规
定的施工工作。该项目于 2013 年 7 月现场正式开工。鉴于项目业主因资金原因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项,2014 年上半年起项目工程建设开始缓停。目前,该项目工程建设处于停工状态。2022 年 6 月,中国武夷就该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款项支付纠纷提起诉讼。

  二、本次诉讼一审受理及判决情况

  (一)一审受理情况

  2022 年 6 月 1 日,本公司收到合肥中院转来的《民事起诉状》。中
国武夷就该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款项支付纠纷向合肥中院起诉本公司。详
见发布于 2022 年 6 月 3 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上的东华科技 2022-
055 号《关于与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的公告》。

  (二)一审判决情况

  2023 年 2 月 20 日,合肥中院就此纠纷出具《民事判决书》(【2022】
皖 01 民初 1002 号)。一审具体判决如下:

  1.东华科技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中国武夷工程款7,438,921.08 元和逾期付款利息(以 7,438,921.08 元为基数,自 2018
年 3 月 9 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标准计算至 2019
年 8 月 19 日;自 2019 年 8 月 20 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
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至款清之日);

  2.驳回中国武夷的其他诉讼请求。

  详见发布于 2023 年 2 月 25 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上的东华
科技2023-013号《关于与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
  三、本次诉讼二审的受理情况

  近日,本公司收到合肥中院转来的《民事上诉状》。中国武夷不服合肥中院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做出的一审判决,向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请求如下:

  1.请求依法撤销合肥中院(2022)皖 01 民初 1002 号民事判决,改
判支持上诉人中国武夷在一审的全部诉讼请求或将本案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理;

  2.本案一、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四、关于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一)本次公告前本公司(包括控股公司在内)尚未披露的小额诉
讼、仲裁事项

  1.本公司(包括控股公司在内)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标的额超过 100 万元)

  与东至祥隆混凝土有限公司香隅分站的诉讼:东至祥隆混凝土有限公司香隅分站就本公司承建的东至污水处理厂项目合同款事宜,起诉本公司,涉案金额为 134.45 万元。本案暂未开庭审理。

  2.除上述诉讼外,本公司尚有小额诉讼案件 1 项,即本公司作为被告,涉案金额为 91.6 万元。

  (二)除上述诉讼外,本公司(包括控股公司在内)尚无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五、本次诉讼对本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上诉尚未开庭审理,后续判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本公司暂时无法评估本次上诉行为对本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影响。

  本公司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民事上诉状》。

  特此公告。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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