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40 证券简称:东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88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经营情况简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3 号——行业信息披露》等规定,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东华科技”)现公告 2022 年第三季度主
要经营情况,具体如下:
一、关于生产经营整体情况
第三季度 第三季度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
项目 新签约订单 中标未签约订单 已签约未完工订单 备注
类型 数量 金额 数量 金额 数量 金额
(个) (万元) (个) (万元) (个) (万元)
设计技 即咨
术性服 42 10,351.58 0 0 674 123,929.03 询、
务 设计项
目
工程 2 111,367.77 4 151,479.59 93 2,367,656.77 含 EPCM
总承包 等
合计 44 121,719.35 4 151,479.59 767 2,491,585.80
二、关于重大项目执行情况
1.刚果(布)蒙哥 1200kt/a 钾肥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
本合同于 2013 年 7 月签订,为工程总承包合同。本公司主要承担
本合同项目工程建设总承包工作,履行期限约为 36 个月。本合同价格
分为固定部分和非固定部分,其中固定部分价格为 497,391,000 美元,
非固定部分价格为 24,462,000 美元,上述款项由业主根据本合同规定
的支付条件及比例进行支付。
目前,该项目已处于停工状态,同时鉴于该项目实际控制人已发生
变更,且该项目建设规模、产品方案及建设条件等可能发生重大变化,
总承包合同履行具有不确定性,项目结算和回款存在一定风险。本公司对该项目计提的减值准备余额为 28,800.66 万元人民币。同时,一方面稳妥处置该项目的已采购设备合同,另一方面密切关注项目进展情况,加大与相关方的沟通力度,以期推动项目的重组、重启。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该项目累计确认收入 20,813.83 万元人民
币,累计收款折合人民币 13,494.69 万元,累计确认工程结算 13,975.93万元人民币。
2.康乃尔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康乃尔”)30万吨/年煤制乙二醇项目工程 EPC/交钥匙工程总承包合同及补充协议书
本合同于 2014 年 3 月签订,为工程总承包合同,并于 2014 年 6 月、
2015 年 6 月签订补充协议书。本公司主要承担本合同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工作,履行期限约为 22 个月。本合同金额为369,628.13 万元,由业主根据本合同规定的支付条件及比例进行支付。
由于业主长期拖欠工程款,本公司于 2017 年 5 月向内蒙古高级人
民法院提起诉讼。2018 年 5 月,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对该项诉讼作出一审判决(详见东华科技 2018-018 号公告)。内蒙古康乃尔不服一审判
决结果,上诉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于 2018 年 7 月 16 日由
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受理(详见东华科技 2018-037 号公告)。最高人民
法院于 2018 年 10 月 16 日对内蒙古康乃尔上诉案进行判决,并出具《民
事判决书》【(2018)最高法民终 732 号】,判决结果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详见东华科技 2018-064 号公告)。该项诉讼已进入强制执行程序,由内蒙古通辽中院执行。2019 年 12 月,通辽中院指定的评估机构已完成对项目装置的评估工作,委估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评估价值为
28.28 亿元人民币。2020 年 9 月、10 月、11 月,通辽中院分别组织了
对上述资产 2 次拍卖、1 次变卖工作,但均已流拍(详见东华科技 2020-
047 号、2020-052 号、2021-001 号公告)。2020 年 4 月,本公司向通
辽中院提起民事诉讼(即“二次诉讼”),请求解除该项目的总承包合同及补充协议、判令内蒙古康乃尔支付合同解除后应付款项及利息等
(详见东华科技 2020-019 号公告)。2021 年 12 月,通辽中院出具《民
事判决书》(【2020】内 05 民初 46 号),对二次诉讼作出一审判决(详
见东华科技 2021-095 号公告)。2022 年 1 月,二次诉讼的一审判决已
生效(详见东华科技 2022-011 号公告)。
本公司一方面继续加强与通辽中院之间的联系,稳步推进二次诉讼判决结果的执行工作,以期收回工程欠款等。另一方面,持续加强与项目所在地政府、内蒙古康乃尔及控股股东、相关单位之间的交流,以期推进该项目的重组、重启工作。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该项目累计确认收入 231,423.54 万元,
累计收款 211,994.53 万元,累计确认工程结算 194,095.30 万元。目前该项目已处于停工状态,业主方的履约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本公司对该项目计提的减值准备余额为 5,751.66 万元。
3.瓮安东华星景生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瓮安县草塘“十二塘”景观工程(一期)项目 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合同
本合同于 2017 年 5 月签订,为工程总承包(EPC)合同。本公司主
要承担本合同项目的景观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建筑安装施工、业主人员培训,以及协助完成项目验收的技术指导、支持和服务等工作,建设工期约为 19 个月,合同金额为 87,449.17 万元人民币(暂估价)。
本合同正在履行之中,项目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基本一致。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该项目累计确认收入 72,880.15 万元,累计收款
67,083.69 万元,累计确认工程结算 72,806.60 万元。该项目业主的履约能力未发生重大变化,未来结算与回款不存在重大风险。
4.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 100 万吨/年合成气制乙二醇一期工程 60 万吨/年乙二醇项目空分装置、锅炉装置、脱盐水及污水处理装置总承包合同
本合同于 2017 年 12 月签订,为工程总承包合同。本公司主要承担
本合同项目界区内土建、给排水、设备、管理、仪表与自控、电气等为完成本合同装置建设并实现中间交接的全部工作,在联动试车和投料试车中为业主提供指导与支持服务;建设工期约为 26 个月,合同金额为108,448.57 万元人民币(暂定价)。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该项目累计确认收入 106,431.48 万元,
累计收款 96,684.80 万元,累计确认工程结算 90,122.37 万元。该项目业主的履约能力未发生重大变化,未来结算与回款不存在重大风险。
5.广西华谊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工业气体岛项目乙二醇装置工程总
承包合同
本合同于 2018 年 12 月签订,为工程总承包合同。由本公司与上海
华谊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华谊”)作为承包人。本公司和上海华谊主要负责乙二醇装置的设计、采购、施工,负责单机试车、机械完工直到工程中间交接前的全部工作,并在联动试车、投料试车和性能考核阶段对业主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服务。上海华谊与本公司按照本合同明确各方承担的工作范围。同时,本公司作为承包人的牵头人,负责本合同项目的全面实施和管理。本合同建设工期约 24 个月,合同金额为 94,638.88 万元人民币(本公司对应的部分)。
本合同正在履行之中,项目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基本一致。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该项目累计确认收入 77,437.66 万元,累计收款
80,039.31 万元,累计确认工程结算 77,507.11 万元。该项目业主的履约能力未发生重大变化,未来结算与回款不存在重大风险。
6.山西美锦华盛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综合尾气制 30 万吨/年乙二
醇联产 LNG 项目 PC(采购、施工)总承包合同及 PMC 项目管理合同
本合同于 2019 年 4 月签订,为总承包及 PMC 项目管理合同。本公
司作为承包人,负责本合同项目部分装置的设备材料采购、建筑安装施工、投料试车直至项目机械竣工的全部工作;同时,本公司作为管理商,负责本合同项目中剩余部分装置或主项(即本公司 PC 总承包范围内的除外)在建设过程中的项目管理工作。总承包合同总价款为 178,900 万
元人民币(含税),建设工期约为 16 个月;PMC 合同总价为 2,500 万元
(含税),服务时间约为 20 个月。
本合同正在履行之中,项目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基本一致。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该项目累计确认收入 159,356.67 万元,累计收款
171,922.29 万元,累计确认工程结算 179,114.01 万元。该项目业主的履约能力未发生重大变化,未来结算与回款不存在重大风险。
7.安徽碳鑫科技有限公司焦炉煤气综合利用项目 EPC 总承包合同
本合同于 2019 年 8 月签订,为工程总承包合同。本公司作为承包
人,负责本合同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以及单机试车、机械完工直至装置中间交接前的全部工作;本合同总价款为136,690.19万元人民币,建设工期约为 22 个月。
本合同正在履行之中,项目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基本一致。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该项目累计确认收入 117,885.54 万元,累计收款
113,861.83 万元,累计确认工程结算 114,340.99 万元。该项目业主的履约能力未发生重大变化,未来结算与回款不存在重大风险。
8.陕煤集团榆林化学有限责任公司煤炭分质利用制化工新材料示范项目一期 180 万吨/年乙二醇工程项目草酸二甲酯装置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
本合同于 2020 年 5 月签订,为工程总承包合同。本公司作为承包
人,负责本合同项目的工程采购、施工以及技术服务等工作;本合同总价款为 243,630.46 万元人民币,建设工期约为 15 个月。根据工程总承包合同的相关约定,2020 年 10 月补充签订了关于设备采购的系列协议,签订后的合同总价款为 329,100.76 万元。
本合同正在履行之中,项目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基本一致。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该项目累计确认收入 275,780.77 万元,累计收款
266,94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