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40 证券简称:东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0-064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11 月 24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经全体董事
同意,会议于 2020 年 11 月 27 日在公司 A 楼 302 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
开。会议由吴光美董事长主持,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6 人,丁勇董事因工作原因不能与会,书面委托汪金兰董事代为出席并签署与本次会议相关的材料;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书面记名投票表决,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吴光美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吴光美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有效表决票 7 票,其中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李立新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聘任李立新为公司总经理,有效表决票 7 票,其中 7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张学明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聘任张学明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有效表决票为 7 票,其中 7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
在本次董事会议召开之前,张学明先生关于担任董事会秘书的任职
资格业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财务总监、总法律顾问的议案》,其中:
聘任叶平为公司副总经理,有效表决票为 7 票,其中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聘任吴越峰为公司副总经理,有效表决票为 7 票,其中 7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
聘任朱定华为公司副总经理,有效表决票为 7 票,其中 7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
聘任陈志荣为公司副总经理,有效表决票为 7 票,其中 7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
聘任吴越峰为公司总工程师,有效表决票为 7 票,其中 7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
聘任张学明为公司财务总监,有效表决票为 7 票,其中 7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
聘任张学明为公司总法律顾问,有效表决票为 7 票,其中 7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1、战略委员会委员:吴光美(主任委员)、李立新、丁勇、黄攸立(独立董事);
2、提名委员会委员:崔鹏(主任委员,独立董事)、吴光美、黄攸立(独立董事);
3、审计委员会委员:郑洪涛(主任委员、独立董事)、吴光美、崔鹏(独立董事);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黄攸立(主任委员、独立董事)、郑洪涛(独立董事)、崔鹏(独立董事)。
有效表决票为 7 票,其中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以上相关人员任期为三年,简历详见附件。公司董事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全文发布
于 2020 年 11 月 28 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七届一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〇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附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简历;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吴光美先生:男,1962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拥有全国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证书,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近五年来,主要担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董事兼总经理、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化学工业第三设计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化学工业第三设计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吴光美先生由于担任化三院执行董事、总经理,从而与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 2494740 股(含 2019 年度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 150000 股限制性股票);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或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长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李立新先生:男,1967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咨询工程师。近五年来,主要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李立新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股份 296520 股(含 2019 年度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 150000 股
限制性股票);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或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叶平先生:男,1965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拥有全国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证书。近五年来,主要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叶平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
有公司股份 210000 股(含 2019 年度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 150000 股限
制性股票);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或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吴越峰先生:男,1965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拥有全国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证书。近五年来,主要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等职务,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
截至本公告日,吴越峰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 330960 股(含 2019 年度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 150000 股限制
性股票);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或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朱定华先生:男,1965 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中国注册咨询工程师。近五年来,主要担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朱定华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 2019 年度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 150000 股限制性股票;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或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陈志荣先生:男,1975 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近五年来主要担任公司经营部主任、区域营销总经理、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陈志荣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 2019 年度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 150000 股限制性股票;未曾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或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张学明先生:男,1984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近五年来,主要担任公司财务资产部主任、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和总法律顾问等职务,现任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
截至本公告日,张学明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 2019 年度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 150000 股限制性股票;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或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