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40 证券简称:东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0-031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东华科技”)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 2019 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发布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证券时报》、巨潮资
讯网上的东华科技 2020-022 号《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现将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相一致;
2、本公司股本总额自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未发生变化;若公司股本总额在权益分派实施前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固定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3、本次分派的实施时间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本公司现有总股本
545,366,44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 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
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20 年 6 月 10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0 年 6 月 11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0 年 6 月 1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
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本公司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
将于 2020 年 6 月 1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
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275 化学工业第三设计院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自申请日2020年6月3日至登记日2020年 6 月 10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方式
1、咨询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望江东路 70 号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咨询联系人:张学明、孙政
3、咨询电话:0551-63626589、0551-63626768、13856002499
咨询传真:0551-63631706
七、备查文件
1、本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关于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
2、本公司六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关于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的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特此公告。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〇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