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40 证券简称:东华科技 公告编号:2018-054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
新疆致本精细化学有限公司天然气精制化学品
40万吨/年乙二醇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署概况
近日,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新疆致本精细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致本”、“业主”)在安徽省合肥市签订的《新疆致本精细化学有限公司天然气精制化学品40万吨/年乙二醇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合同标的系本公司承担新疆致本天然气精制化学品40万吨/年乙二醇项目技术咨询和工程设计;合同总价为3500万元,整体项目期限计划为450天。
本公司与新疆致本签订上述设计合同系正常的主营业务行为,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合同对方的情况介绍
新疆致本统一社会组织代码为91652923MA782FLW4U,法定代表人为刘庆先生,注册资本为100000万元,住所地在新疆阿克苏地区库车县幸福路65号企业公馆B区1701-1710号;主要经营化工原料(危险化学品除外)制造及销售、工业气体(危险化学品除外)制造及销售等业务。
新疆致本系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孙公司。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系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简称为新疆浩源,
新疆致本作为新疆浩源设立的主要从事化工原料制造及销售的控股孙公司,具备了对本合同的履约能力。
本公司与新疆致本、新疆浩源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未与新疆致本签订同类业务合同。
三、合同的主要条款
1、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2、装置规模及建设地:本合同装置产品规模为40万吨/年天然气制乙二醇,建设地在新疆库车县经济技术开发区。
3、工作范围:包括本合同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基础工程设计、详细工程设计,设计范围主要为主生产装置、配套锅炉、空分装置及系统配套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
4、合同价款及支付:本合同总价为3500万元,其中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用为170万元,设计费用3330万元。本合同价款分为定金、进度款,按本合同约定的支付节点、时间和比例进行支付。
5、建设工期:整体项目期限计划为自合同生效并收到业主提供的设计基础资料后450天。
6、双方责任:业主应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提交设计基础资料和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性负责;业主须按合同规定支付定金、设计费;为本公司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便利条件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本公司应按照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负责相关设计资料审查、设计联络等工作,参与设计交流和技术谈判等。本合同还约定了双方违约、保密责任以及不可抗力、仲裁等事项。
四、合同履行对本公司的影响
1、本合同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合同总价为3500万元,履行期限预计为450天。年均合同额约占本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0.98%;本合同的顺利履行,对本公司2018、2019年度的经营业绩将产生影响。
2、本合同对公司业务的影响
本合同的签署和履行将进一步巩固本公司在乙二醇产品领域的工
程业绩;本公司签订上述设计合同对主营业务的独立性不产生影响。
五、合同履行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公司具有丰富的乙二醇项目工程建设业绩,具备了对本合同的履行能力;本合同可能存在不可抗力等造成的风险。
六、备查文件
本公司与新疆致本签订的《新疆致本精细化学有限公司天然气精制化学品40万吨/年乙二醇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及相关附件。
特此公告。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