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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科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8-03-31

证券代码:002140     证券简称:东华科技     公告编号:2018-018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东华科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19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3月29日在公司A楼302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吴光美董事长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7人;因工作原因不能与会,孙予罕董事书面委托崔从权董事代为出席并签署与本次会议相关的材料;张志宏独立董事书面委托崔鹏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并签署材料。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报告应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全文发布于2018年3月31

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张志宏先生、李朝东先生、崔鹏先生、魏飞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17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四位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全文发布于2018年3月31日的巨潮资讯网。

     (二)审议通过《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报告应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年度报告全文发布于 2018年 3

月31日的巨潮资讯网;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发布于2018年3月31日《证

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东华科技2018-020号《2017年年度报告摘

要》。

     (四)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报告应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全文发布于2018年3月31

日的巨潮资讯网。

     (五)审议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17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3,135,836.62

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66,848,173.64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1,274,405,167.42元,减去在本年度实施的 2016年度股利分配

22,301,726.70元,2017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185,255,267.08元。

     鉴于公司 2017年度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而发生亏损。同时,公

司正在实施以投资推动业务转型和带动工程业务的发展战略,为保障公司正常运营的资金需求,董事会提出,公司2017年度不分配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提出,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投资计划和长远发展等因素,相关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15-2017)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定。

     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应提交 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

意见,全文发布于2018年3月31日的巨潮资讯网。

     (六)审议通过《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报告全文发布于2018年3月31日的巨潮资讯网。

     公司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8]第ZG10519号),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鉴证报告》和独立意见均发布于2018年3月31日的巨潮资讯网。

     (七)审议通过《2017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自查表》发布于2018年3月31日的巨潮资讯网。

     (八)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和2018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吴光美董事长因担任控股股东化学工业第三设计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卢涛董事因在实际控制人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任职,分别与公司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5条第(三)项、第10.2.1条第(二)项所称的关联关系,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该议案应提交 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化学工业第三设计院有限公司、吴光美董事长将回避表决。详见发布于 2018年 3月31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东华科技2018-021号《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和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全文发布于2018年3月31日

的巨潮资讯网。

     (九)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外部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外部董事津贴标准为6万元/年(税后);外部董事出席董事会

和股东大会的差旅费以及按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据实报销。

     该议案应提交 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

独立意见,全文发布于2018年3月31日的巨潮资讯网。

     (十)审议通过《关于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

     公司申请银行免保综合授信额度660,000万元,包括贷款、银行承

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信用品种,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以上授信期限均为一年。

     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应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事务所”)是国内最早建立和最有影响力的会计事务所之一,业务规模、执业质量和社会形象方面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签发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在国内一直位居前列。立信事务所组织机构健全,内部管理与质量控制制度完善,执业质量、诚信记录等评价信息良好,具备了作为公司审计机构的基本条件。

     在 2017年度审计工作中,立信事务所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

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地开展审计工作,公允、客观地完成了财务报告审计和各项专项审计,出具的各项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满足了公司年度审计等工作的要求。

在审计工作中,立信事务所切实履行了作为审计机构的职责,并能够与公司审计委员会保持着顺畅的业务沟通。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提议,从审计工作延续性的角度考虑,公司续聘立信事务所作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提供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咨询等服务,聘期一年。

     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应提交 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

独立意见,全文发布于2018年3月31日巨潮资讯网。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发布于2018年3月31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东华

科技2018-022号《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

了独立意见,全文发布于2018年3月31日的巨潮资讯网。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于2018年4月27日,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2017年

度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发布于2018年3月31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东华

科技2018-023号《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六届六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