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2140 证券简称: 东华科技 公告编号: 2016-001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突尼斯化工集团(GCT)签订年产 40 万吨
TSP(重钙)项目总承包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署概况
2015 年 12 月 27 日,在突尼斯工业部部长和突尼斯加夫萨省省长
的见证下,本公司与突尼斯化工集团(GCT)(以下简称“突尼斯化工
集团”或“业主”)在突尼斯加夫萨签署了《年产 40 万吨 TSP(重钙)
项目总承包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按照项目所在地的法律规
定,本合同应在项目业主完成办理注册手续后方具备生效条件。
2016 年 1 月 5 日,本公司收到突尼斯化工集团的书面通知,经注
册,本合同于 2016 年 1 月 6 日起正式生效。
本合同约定,本公司承担该项目的设计、施工、安装和服务等工作。
本合同价格为 45,081,467.00 美元+ 37,028,604.00 突尼斯第纳尔,折
合人民币约 4.12 亿元(按照 1.0 美元折 6.5 元人民币, 1.0 突尼斯第纳
尔折 3.2 元人民币计算),合同工期为 24 个月(即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至装置开车、投产)。
本公司与突尼斯化工集团签订上述合同系正常的主营业务行为,无
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合同对方的情况介绍
1、突尼斯化工集团创建于 1947 年,系突尼斯国内最大的国有公司,
为突尼斯磷矿最大的加工、出口企业,是传统上突尼斯最大的出口创汇
企业,在突尼斯国民经济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具备了对本合同的履
约能力。
2、本公司与突尼斯化工集团曾经于 2010 年 10 月 21 日签署了日产
1800 吨硫磺制酸及低位热能回收项目的总承包合同(详见东华科技
2010-027 号公告)。目前,该装置的建设已经接近机械竣工。
3、本公司与突尼斯化工集团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的主要条款
1、合同生效:自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经突尼斯化工集团完成办
理合同注册手续并书面通知本公司后正式生效。
2、项目规模及建设地:年产 40 万吨 TSP(重钙)项目;工程建设
地在突尼斯加夫萨。
3、工作范围:本公司承担该项目的设计、施工、安装和服务等工
作。
4、合同价款及支付:预付款在本公司提交等值保函时支付;进度
付款按照设计、供货和施工进度付款;保留金为合同金额的 10%,在临
时验收时可以用 10%保函替换。
5、合同期限:项目总工期为 24 个月(即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装置
开车、投产)。
6、双方责任:本合同项目建设资金来自于 FADES (阿拉伯经济和社
会发展基金会),突尼斯化工集团将按本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本公司
应按本合同、项目当地和行业技术规范、标准、规程、规定的要求完成
工程总承包工作,并保证所供货和安装设备通过机械性能考核。本合同
约定 TSP 工程项目使用业主提供的工艺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由业主保证。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1、本合同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合同价格为 45,081,467.00 美元+ 37,028,604.00 突尼斯第纳尔,
折合人民币约 4.12 亿元,履行期限为 24 个月,年均合同额约占本公司
2014 年度经审计业务收入的 6.09%,将对本公司 2016 年、2017 年等年
度的营业收入产生一定的影响。
2、本合同对公司业务的影响
本合同的签署和履行将为本公司进一步开拓突尼斯以及北非地区
的工程建设承包市场奠定坚实的基础。
本公司签订上述总承包合同对主营业务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
五、合同履行可能存在的风险
“茉莉花”革命后,突尼斯政治局势存在一定的不稳定因素,本合
同项目所在地尚有少量、小规模的罢工事件发生。但突尼斯总体局势稳
定、社会基本安定,并与中国长期保持着良好的外交关系,本合同的履
行总体风险可控。
突尼斯化工集团和本公司均不存在合同履约能力的风险。由于突尼
斯对中国劳务准入的限制以及项目部分土建施工及安装工程需在突尼
斯当地进行分包,从而可能增加该项目实施和管理的难度。由于该项目
收费以外汇结算,可能存在着一定的汇率风险。
六、备查文件
本公司与突尼斯化工集团签订的《年产 40 万吨 TSP (重钙)项目总
承包合同》。
特此公告。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