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40 证券简称:东华科技 公告编号:2014-008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
康乃尔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签订30万吨/年煤制
乙二醇项目EPC/交钥匙工程总承包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署概况
2014年3月10日,本公司与康乃尔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康乃尔公司”)签订的《康乃尔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30万吨/
年煤制乙二醇项目工程EPC/交钥匙工程总承包合同》(以下简称“本合
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正式成立,本合同标的为提供该项目合同工
厂的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总承包等服务,履行期限约22
个月,合同价格为固定总价,暂定共计370000万元人民币。
本公司与康乃尔公司签订上述工程总承包合同系本公司正常的主
营业务行为,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合同对方的情况介绍
康乃尔公司成立于2006年11月,法定代表人为宋治平女士,注册资
本为人民币51000万元,住所地在吉林省吉林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主要
从事苯胺、硝基苯、硝酸、液氨等生产。
本公司与康乃尔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2014年2月,本公司与康乃
尔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康乃尔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
蒙古康乃尔”)签订了《内蒙古康乃尔化学工业有限公司60万吨/年煤
制乙二醇项目(一期30万吨/年)工程设计合同》(详见发布于2014年
2月12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上的东华科技2014-005号公告)。
三、合同的主要条款
1.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共同签署盖章,并支付预付款后生效。
2.项目规模及建设地:装臵规模为30万吨/年煤制乙二醇项目,
工程地点在内蒙古通辽市扎鲁特旗。
3.工作范围:本公司作为总承包商,承担合同工厂(含净化、H2/CO
分离、DMO合成、乙二醇合成、空分、热电等装臵)的EPC/交钥匙总承
包工作,完成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单机试车、机械竣工、联
运试车、投料试车、开车试运行、第一次性能考核,并承担自此至最终
性能考核、装臵竣工验收前的技术服务工作等。
4.合同价款及支付:双方约定本合同为固定总价,暂定共计人民
币370000万元。鉴于康乃尔公司为尽快开展项目建设,加快项目建设
进程,故先以暂定价的方式确定EPC/交钥匙工程总承包固定合同总价。
在本合同生效后60日内双方将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形成本合同的
“固定合同总价”。本合同设计费依据提交设计成品的时间点、按比例
进行支付;总承包项目管理费在工期内按月均摊支付;设备、材料费按
签订设备、材料供货合同、抵达现场、装臵机械竣工等节点进行支付;
建筑安装费用按进度工程款进行支付。
5.合同期限:约22个月,即:2015年9月实现机械竣工、开始投
料试车;2015年11月生产出合格产品;2015年12月第一次性能考核。
6.双方责任:康乃尔公司按合同约定、行政法规或行业规定,向
本公司提供设计需要的项目基础资料,对其真实、准确、齐全和及时负
责;负责使项目具备法律规定的开工条件,取得施工许可证;负有履行
合同中约定的付款、合同价格调整、竣工结算等义务。本公司按照合同
约定的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工程的功能、规模、考核目标和竣工
日期等,承担并完成合同项下的工作内容,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
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因本公司原因,造成工程竣工日期延误的,将承
担误期赔偿。本合同还约定了双方争议解决办法等。
四、合同履行对本公司的影响
1.本合同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合同价格总额为370000万元人民币,履行期限约22个月,年均
合同额约占本公司2012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66.17%。本合同的顺利
履行,对本公司2014、2015年度的营业收入和经营成果将产生影响。
2.本合同对公司业务的影响
本合同项目的顺利实施,将进一步推进本公司联合研发的乙二醇生
产技术工业化大装臵市场化的应用,并稳固本公司在乙二醇乃至煤化工
工程建设市场上的优势地位。
本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对本公司主营业务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
五、合同履行可能存在的风险
1.本项目可能存在工程建设工期紧张等风险,本公司将在建设过
程中采取有效的措施予以控制。
2.本合同的价格为暂定价格,在合同生效后60日内,双方协商并
签订《补充协议》,确定最终合同固定总价。可能存在最终固定合同总
价与暂定价格不一致、甚至发生合同终止的风险。
3.本合同可能存在不可抗力等造成的风险。
六、本合同的审议程序和履约能力分析
(一)本公司与康乃尔签订上述工程总承包合同系公司主营业务行
为,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