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40 证券简称:东华科技 公告编号:2013-037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
阳煤集团寿阳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签订
40万吨/年乙二醇项目(一期)工程设计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
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合同签署概况
2013年12月6日,本公司与阳煤集团寿阳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寿阳化工”)正式签订《阳煤集团寿阳化工有限责任公司40
万吨/年乙二醇项目(一期)工程设计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合同按两套20万吨/年乙二醇装
置签定,总设计费用为6000万元,其中第一套设计费用为3100万元,
第二套2900万元。
本公司与寿阳化工签订上述工程设计合同系本公司正常的主营业
务行为,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合同对方的情况介绍
寿阳化工成立于2013年,法定代表人为姜晋才先生,注册资本为3
亿元人民币,位于山西省晋中市寿阳县,主要从事化工厂筹建。寿阳化
工系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阳煤集团”)为建设
乙二醇等项目而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阳煤集团前身为阳泉矿务局,是山西省五大煤炭集团之一,全国最
大的无烟煤生产基地和中国三强煤化工企业集团,现已成为一个以煤炭
和化工为主导产业的煤基多元化企业集团,拥有包括阳泉煤业、阳煤化
工、山西三维、太化股份四个上市公司在内的500多个分子公司。“十
二五”后三年,阳煤集团将紧紧围绕山西省委、省政府转型跨越发展战
略,确保完成投资1000亿元以上,建成产业链条完整、核心竞争力强
的国际化新兴能源大集团。
寿阳化工作为阳煤集团设立的乙二醇等项目运营公司,具备了对本
合同的履约能力。
本公司与寿阳化工不存在关联关系;在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双方未发
生类似业务。
三、合同的主要条款
1.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2.项目规模:本项目按两套20万吨/年乙二醇装置签定合同;一
期装置规模为20万吨/年乙二醇。
3.工作范围:本公司承担本项目总体协调和初步设计、施工图设
计(由第三方承担设计的除外);作为总设计方,承担本项目除由第三
方承担设计内容以外的所有设计工作,以确保设计完整衔接。
4.合同价款及支付:本项目总设计费用为6000万元人民币,其中
第一套设计费用为3100万元,第二套设计费用为2900万元;本次执行
第一套装置设计工作,由寿阳化工根据本合同规定的支付条件(即合同
生效后7天内支付定金,提交初步设计、各专业施工图等成品7天内支
付设计费)和支付比例进行支付。
5.合同期限:本合同(一期)初步设计成品于寿阳化工提供设计
基础资料清单后5个月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自施工图设计开始后10
个月内全部完工交付,施工图设计开始日期以收到寿阳化工初步设计审
查意见并经讨论书面确认后为准。
6.双方责任:寿阳化工应按本合同规定向本公司提交设计基础资
料及文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按本合同规定支付定金和
设计费。本公司应按国家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
和交付设计文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负责对外商和国内大
型或主要设计供货商的设计资料进行审查,负责该合同的设计联络工
作,参与设计交流和技术谈判;对有关联性的第三方设计进行审查,确
保设计衔接顺利。本合同双方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泄密方将承担由
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本合同还约定了违约责任和双方争议解
决办法。
四、合同履行对本公司的影响
1.本合同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合同总设计费用为6000万元人民币,履行期限约21个月(含第
一、第二套装置),年均合同额约占本公司2012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12%。本合同的顺利履行,对本公司2014、2015等年度的经营业绩将
产生影响。
2.本合同对公司业务的影响
本公司具有关于乙二醇项目相应的工程设计水平和建设经验,具备
了对本合同的履行能力。本合同项目的顺利实施,将进一步推进本公司
联合研发的乙二醇生产技术工业化大装置市场化的应用。
本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对本公司主营业务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
五、合同履行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项目可能存在工程设计工期紧张等风险,本公司将在设计过程中
采取有效的措施予以控制;本合同可能存在不可抗力等造成的风险。
六、备查文件
本公司与寿阳化工签订的《阳煤集团寿阳化工有限责任公司40万
吨/年乙二醇(一期)工程设计合同》。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