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40 证券简称:东华科技 公告编号:2010-025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签订100 万吨/年聚氯乙
烯及配套项目一期工程公辅工程EPC 总承包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
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
任。
一、合同主要内容
2010 年9 月29 日,本公司与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华塑股份”)在安徽省合肥市正式签订了100 万吨/年聚氯乙
烯及配套项目一期工程公辅工程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合同,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约定,本公司承担该公辅
工程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培训、试车、性能考核等工作。
本合同为成本加成合同,合同总价70558.58 万元。该工程建设地
在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合同工期至2011 年4 月18 日(即机械竣
工)。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华塑股份成立于2009 年3 月,注册地在安徽省滁州市,注
册资本15 亿元。华塑股份是一家具体实施大型盐化工项目的企业,
由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成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安徽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盐东兴
盐化股份有限公司5 家国有大型企业股东单位共同组建而成。
2、华塑股份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2009 年12 月,本公
司与华塑股份签订了100 万吨/年聚氯乙烯及配套项目一期工程电
石装置总承包合同(详见东华科技2009-024 号公告)。三、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与华塑股份签订上述总承包合同系日常性经营行为,对
本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
该EPC 总承包合同价格为70558.58 万元,占本公司上年度经
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39.8%。该合同的履行对本公司以后会计年度
的营业收入将产生一定的影响。
四、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
上述公辅工程系EPC 总承包工程,合同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的
影响所造成的风险。华塑股份和本公司均不存在合同履约能力的风
险。
特此公告。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