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40 证券简称:东华科技 公告编号:2009-015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太原诚达集团繁峙县云雾峪风电有限公司签订
云雾峪风电场(4.95 万千瓦)项目总承包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
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
任。
一、合同主要内容
2009 年8 月4 日,本公司与太原诚达集团繁峙县云雾峪风电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风电公司”)在安徽省合肥市正式签订了云
雾峪风电场(4.95 万千瓦)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合同约定,本
公司承担该项目的设备材料采购、施工管理、试运行服务等工作;
合同总价暂定为42000 万元人民币,为开口价总承包,项目工程建
设费用据实结算,承包商服务费为本合同装置工程建设直接费的
8%;除预付款1000 万元外,其余价款待本项目机械竣工后由风电
公司支付完毕。
本合同自“双方正式签署盖章、风电公司支付1000 万元预付
款、风电公司与中国农业开发银行山西省分行关于本项目贷款合同
生效以及依据国家法律规定所必需的有关法律程序已获国家相关
权力机构批准”即生效。该合同装置建设地点在山西省繁峙县,将
于合同生效后12 个月完成机械竣工。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风电公司系太原诚达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
原诚达”)为实施繁峙县云雾峪风电场项目而成立的项目法人公司。
太原诚达成立于2001 年,是一个以房地产开发为龙头,集物业管
理、造纸业等多产业为一体的综合型企业。太原诚达现有繁峙县云雾峪风电有限公司、太原诚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山西诚达纸业
有限公司等多个子公司,总注册资本1 亿多元。风电公司、太原诚
达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风电公司、太原诚达上一会计年度与本公司均未发生类似
业务。
3、风电公司、太原诚达具备对该合同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本合同的签订与履行将进一步拓展本公司的新能源经营领域,
并对本公司经营成果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
四、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
风电公司拥有该项目独立、合法的开发权,该项目得到山西省
委、省政府的大力支持,且已列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的山
西省“十一五”风力发展规划,不存在法规政策、技术产能等方面
的风险;风电公司和本公司均不存在履约能力的风险。
特此公告。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