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40 证券简称:东华科技 公告编号:2008-014
关于与中国化学工程集团公司签署流化床甲醇制丙烯工业试验装置建设总承包合同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合同及关联交易概述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8年4月16日,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化学工程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签署了流化床甲醇制丙烯工业试验装置建设总承包合同。该合同是在本公司与集团公司等联合投资开发FMTP工业化技术的基础上签署的(具体投资情形详见2008年4月19日东华科技2008-011号《关于借助中国化学工程集团公司平台联合中国天辰化学工程公司共同投资开发FMTP工业化技术及其关联交易公告》)。
公司作为承包商,负责流化床甲醇制丙烯工业试验装置建设,承担项目的地质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备材料采购服务、施工直至机械竣工。合同总价11721.11万元人民币,其中包括人工费1150万元和工程费10571.11万元。工程地点在安徽省淮南市安徽淮化集团有限公司厂区内。
本公司2008年4月22日召开的三届八次董事会对该合同进行了审议表决,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不存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形。根据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本议案将提交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化学工业部第三设计院(东华工程公司)回避表决。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
集团公司成立于1984年,系中央直属大型工业建设集团,是国务院国资委授权的国有资产管理单位,依职权主要对下属国有企业国有股权进行管理、行使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等。集团公司自身不参与具体业务,所涉及的具体业务均由其下属企业负责经营及管理。
集团公司系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集团公司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公司与集团公司构成的关联关系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一项所规定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该合同建立在本公司与集团公司等联合投资开发FMTP工业化技术的基础上。由于集团公司本身不开展具体的生产经营业务,委托本公司实施FMTP试验装置总承包。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市场原则,依法履行审批程序,做到公平合理,并将有利于本公司积累与FMTP工程相关的工业化装置设计与总承包经验,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合同及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本次FMTP试验装置总承包合同是在公司与集团公司等联合投资开发FMTP工业化技术的基础上签署的。合同明确规定了双方在FMTP试验装置建设中的职责与权限,计价方式公允合理,交易公平公正,并将履行相关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FMTP工业化技术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本公司作为FMTP试验装置的总承包商,将有利于对FMTP工程相关的工业化装置建设的经验积累和市场开拓。
(二)保荐机构对日常关联交易发表的结论意见
经核查,本公司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保荐代表人发表结论意见如下:
公司与中国化学工程集团公司签署的流化床甲醇制丙烯工业试验装置建设总承包合同,系建立在公司与集团公司联合投资开发FMTP工业化技术的基础之上,为研发新型技术而投资建设的工程项目。该项目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未来扩宽业务领域、获取核心竞争力。总承包合同在签订过程中已履行了相关技术论证、效益测算和投标程序,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