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138 股票简称:顺络电子 编号:2018-105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
可解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制性股票实际可上市流通的数量为426.30万股,占总股本比例为0.5250%;
2.本次限制性股票在相关部门办理完解锁手续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1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二次修订稿)》(以下简称)第一期激励股份的解锁条件已经满足,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一期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本次共236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限制性股票共计426.30万股。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履行程序
1.2016年7月4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6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2.2016年8月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3.2016年9月14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4.2016年9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于授予日2016年9月19日向248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合计1,481万股;
5.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实施并完成了2016年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因自2016年9月19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至限制性股票登记日期间,莫明强、王晗等5人因个人原因全部放弃对限制性股票的认购,李华部分放弃对本次授予之限制性股票的认购,本次实际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共计243人,实际授予数量为1,456万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16年11月24日;
6.基于公司激励对象对公司发展的信心,2017年3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延期一年解锁暨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7.2017年4月18日,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延期一年解锁暨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8.2018年5月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拟解锁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拟回购注销股份合计457.8万股,占全部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的31.44%。上述回购注销事项已于2018年5月25日经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8年7月27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前述回购注销手续,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81,661.5354万股减少至81,203.7354万股。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审议程序
2018年11月1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监事会对公司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拟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236名激励对象之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解锁的相关事宜,本次申请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26.3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5250%。
三.董事会关于满足激励计划设定的解锁期解锁条件的说明
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 是否达到解锁条件的说明
1.顺络电子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
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
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锁条件。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
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
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
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
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
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锁条件。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7)公司有足够证据证明被授予人在任
职期间,由于受贿索贿、贪污盗窃、泄露
公司经营和技术秘密、实施关联交易损害
公司利益或声誉和对公司形象有重大负
面影响的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1.净利润增长率情况:
(1)以2015 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63,377,922.25元为基数,2016年度归属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59,131,458.08元,较2015年
3.公司的业绩考核条件:
(1)以2015年净利润为基数,2016年净 净利润水平,2016年净利润增长率为36.36%,满
足解锁条件;
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0%; (2)以201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2)2016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
低于9%。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44,974,977.30元为基数,
201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为340,591,230.38元,较2015年归
属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水平,2016年净利润增长率为39.03%,满足解锁
条件;
2.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情况:
2016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4.35%,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
13.61%,满足解锁条件。
1.考核年度内,激励计划236名激励对象绩效考
核均合格,满足解锁条件;
2.公司激励计划原激励对象许绩伟、刘宁、刘
向阳、周水平、杨发强、胡永梅、黄君洁共7人
4.根据顺络电子《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因离职等原因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其中,许绩伟
激励对象实施考核办法》,激励对象解锁 等6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0万
的上一年度其绩效考核合格。 股已于2018年7月27日完成了回购注销工作。根
据激励计划中第“十二、本激励计划的变更、终
止”以及第“十三、回购注销的原则”的相关规
定,本次将原激励对象黄君洁已获授的限制性股
票之尚未解锁部分3.5万股全部进行回购注销。
备注:(1)2016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9,131,458.08元,高于授予日前最
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平均水平208,989,598.79元,满足解锁条件。
(2)2016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340,591,230.38元,
高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平均水平196,699,406.91
元,满足解锁条件。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
公司236名激励对象之获授股份已满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解
锁期解锁条件,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
异。
四.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原获授限 已完成回购 本期可 占原授予 本期应回购
序号 姓名 职务 制性股票 注销的限制 解锁数 限制性股 注销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