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138 股票简称:顺络电子 公告编号:2018-032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8年3月20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年3月19日-3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3月20日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18年3月19日下午15:00至2018年3月20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龙华区观澜大富苑工业区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D栋五楼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四)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袁金钰先生
(六)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相关文件已刊登于2018年2月28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8名,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59,116,86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1.7306%。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共12名,所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44,975,85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9989%。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6名,所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4,141,01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7317%。
2.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法律顾问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59,116,86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59,116,86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59,116,86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59,116,86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59,116,86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8,547,6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59,116,86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8,547,6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股权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59,095,86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1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2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8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8,526,6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6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2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3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59,116,86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8,547,6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和<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59,116,86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6,267,66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8,547,6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因公司第一大股东袁金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127,329,200股)作为公司董事长以及第二大股东新余市恒顺通电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数65,520,000股)之股东施红阳先生、李有云先生作为公司董事于2017年度从公司领取薪酬,故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59,116,86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8,547,6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统计及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59,116,86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8,547,6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8年-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59,116,86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8,547,6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14.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东莞信柏结构陶瓷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59,116,86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8,547,6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