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38 证券简称:顺络电子 公告编号:2017-031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二次修订稿)》的
修订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3月24
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延期一年解锁暨<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二次修订稿)>
及其摘要的议案》,相关公告于2017年3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以及巨潮
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基于公司激励对象对公司发展的信心,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
延长一年解锁期,公司对《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进行了修订,
并于2017年3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延期一年解锁暨<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二次
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解锁期
原: (一)有效期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的48个月。
(三)锁定期
自授予日起的12个月为锁定期,在锁定期内及限制性股票未解锁前,激励
对象通过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被锁定,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经登记结算公司登记过户后便享有该等股票应有的权力,包括但不限于该等股票的分红权、配股权、投票权和自由支配该等股票获得的现金分红的权力等。但锁定期内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股票股利同时锁定,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票股利锁定期的截止日期与限制性股票相同。
(四)解锁期及相关限售规定
1、解锁期
自授予日起的12个月为锁定期,锁定期后36个月为解锁期。在解锁期内,
若达到本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限制性股票可依本计划规定分期解锁。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的股票股利在解锁期内可以在二级市场上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
现修订为:(一)有效期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的60个月。
(三)锁定期
自授予日起的24个月为锁定期,在锁定期内及限制性股票未解锁前,激励
对象通过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被锁定,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经登记结算公司登记过户后便享有该等股票应有的权力,包括但不限于该等股票的分红权、配股权、投票权和自由支配该等股票获得的现金分红的权力等。但锁定期内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股票股利同时锁定,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票股利锁定期的截止日期与限制性股票相同。
(四)解锁期及相关限售规定
1、解锁期
自授予日起的24个月为锁定期,锁定期后36个月为解锁期。在解锁期内,
若达到本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限制性股票可依本计划规定分期解锁。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的股票股利在解锁期内可以在二级市场上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
二、《激励计划》的解锁安排
原:6、解锁安排如表所示: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可解锁数量占获授限制
性股票数量比例
第一次解锁 自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日起24个月 3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第二次解锁 自授予日起满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日起36个月 3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第三次解锁 自授予日起满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日起48个月 4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现修订为:6、解锁安排如表所示: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可解锁数量占获授限制
性股票数量比例
第一次解锁 自授予日起满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日起36个月 3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第二次解锁 自授予日起满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日起48个月 3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第三次解锁 自授予日起满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日起60个月 4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特此公告。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