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37 证券简称:实益达 公告编号:2022-052
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子公司深圳市前海麦达数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麦达”或“前海公司”)和公司孙公司上海顺为广告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顺为”)于近日收到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案件号为(2022)沪02民终8346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诉讼事项基本情况
原告广州舜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舜飞”)与公司、公司子公司前海麦达和公司孙公司上海顺为的合同纠纷诉讼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以及公司于2021年8月20日、2021年11月18日、2021年12月4日、2022年3月4日、2022年6月23日、2022年9月7日、2022年9月1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诉讼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关于诉讼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62)、《关于诉讼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68)、《关于诉讼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关于诉讼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关于诉讼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关于诉讼事项进展暨签署<和解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8)。
二、本次诉讼事项进展
近日,公司子公司前海麦达和公司孙公司上海顺为与张君晖、广州舜飞、广州舜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珠海横琴舜合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
横琴新合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就仲裁及诉讼案件已签署《和解协议》(以下简称“和解协议”)。根据已签署的《和解协议》约定,广州舜飞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撤回起诉及撤销一审判决的申请,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予以准许并出具了《民事裁定书》(案件号为(2022)沪02民终8346号),裁定主要内容如下:
1、撤销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2021)沪0107民初4746号民事判决;
2、准许被上诉人广州舜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的裁定为终审裁定。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未结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相关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的终审裁定,预计不会直接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影响,最终具体数据以审计机构确认为准。
五、风险提示
各方就仲裁及诉讼案件签署的《和解协议》已生效,前海麦达已经收到和解协议约定的首期款,但《和解协议》最终能否完全实施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存在和解协议对方未能严格按约定履行义务的风险。公司将继续积极督促和解协议对方履行其还款义务,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案件号为(2022)沪 02 民终 8346
号)。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