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37 证券简称:实益达 公告编号:2021-040
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出具的《传票》(2021)沪0107民初4746号(以下简称“《传票》”)、《参加诉讼通知书》(2021)沪0107民初4746号(以下简称“《参加诉讼通知书》”)以及原告广州舜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舜飞”或“舜飞”)提交的《追加被告申请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诉讼事项基本情况及进展
原告广州舜飞向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递交了《民事起诉状》,其中被告方为公司子公司深圳市前海麦达数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麦达”)和公司孙公司上海顺为广告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顺为”),广州舜飞与上海顺为因委托业务合同纠纷案件要求被告方归还业务款相关诉讼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公司近日收到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出具的《传票》和《参加诉讼通知书》,以及原告提交的《追加被告申请书》,主要内容为法院应原告申请追加公司为上述诉讼事项被告,同时原告要求公司对上述诉讼事项承担连带责任。
二、本次诉讼事项主要内容
1、《传票》主要内容
(1)案号:(2021)沪0107民初4746号
(2)案由:广告合同纠纷
(3)当事人姓名: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传唤事由:审理
(5)应到时间:2021年9月1日09时00分
(6)应到处所:铜川路1433号第二十法庭
2、《参加诉讼通知书》主要内容
原告广州舜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上海顺为广告传播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麦达数字有限公司广告合同纠纷一案,因原告方申请,通知公司作为本案的共同被告参加诉讼。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未结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此次诉讼事项尚未开庭审理,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此诉讼案件进展情况,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积极采取相关法律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并及时对涉及重大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出具的《传票》(2021)沪 0107 民初 4746 号;
2、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出具的《参加诉讼通知书》沪 0107 民初 4746 号;
3、《追加被告申请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0日